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凯中精密”)董事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97 号”文核准,凯中精密获准公开发行面 值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16,000,000.00 元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期 限 6 年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16,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7,500,0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408,500,000.00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257,400.6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04,242,599.31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3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8 月 3 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8]18501 号验资报告。 (二)2023 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848.75 万元,其中 2023 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 3,108.67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 3,979.92 万元,其中:3,956.10 万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 23.82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 使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本公 司按《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 订了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公司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2018 年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因此,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 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市凯中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得到了切实履行。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汽车轻量化及汽 车电控、电池零组件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注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和 2023 年 9 月 26 日注销花旗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 443066065013000809651 - 166,365.98 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 770575865091 - 71,810.51 活期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90130827 404,242,599.31 - 2023 年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73070122000093955 - - 2023 年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 755917922710503 - - 2022 年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4000032529201478694 - - 2020 年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756270753795 - - 2020 年销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小计 404,242,599.31 238,176.49 合 计 404,242,599.31 238,176.49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424.26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08.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848.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报告期内投 报告期内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可使用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2) =(2)/(1) 状态日期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否 公司汽车轻量化及汽车电控、电 否 16,139.26 16,139.26 1,436.91 16,530.18 102.42% 2022 年 12 月 3,312.98 否 (注 1) 池零组件扩产项目 2.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 2024 年 12 月 否 14,018.00 14,018.00 1,667.49 10,043.86 71.65% 3,318.45 是 否 造建设项目 (注 2) 3.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 否 5,268.00 5,268.00 0.00 5,272.14 100.08% 2021 年 12 月 1,941.85 是 否 建设项目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否 4,999.00 4,999.00 4.27 5,002.57 100.07%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0,424.26 40,424.26 3,108.67 36,848.75 - 8,573.2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注 1:报告期,公司通过工艺流程、生产排程优化等措施有效降本,2023 年下半年,公司汽车轻量化及汽车电控、电池零组件扩产项目实现效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益为 2,740.38 万元,未来公司将持续改善,不断提升本项目效益。 注 2: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公司 2023 年已完成换向器河源 新生产基地搬迁和产线布局,公司新型工业化智能制造技改技术取得突破,更新升级了换向器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技改方案,以进一步优化 工艺、提升效能、增强市场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公司自 2023 年下半年开始推广实施升级后的技改方案,因此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 有所延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 施进度的议案》,“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中沃特”),实施地点 为德国罗伊特林根市艾尔文塞茨大街 10 号。尽管本项目符合国家对外投资政策,投资汇出境外不存在重大障碍,但对外投资涉及的各项手 续审批时间较长,目前尚未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手续。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市场快速增长,为抓住市场机遇,公司将加 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产后生产成本,公司拟增加实施主体母公司凯中精密,同时增加实施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 街道规划四路 1 号,公司拟通过凯中精密、凯中沃特在中国、德国分工协作实施本项目,由凯中精密在国内生产,凯中沃特在德国包装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销往海外市场,凯中精密和凯中沃特发挥各自在研发、生产、销售方面的优势,降低项目实施风险、提升经济效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情况 2019 年 8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进度 的议案》,“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 1 号。因公司 换向器部分产能搬迁至全资子公司河源市凯中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凯中”),为配套实施换向器生产线技术改造,公司拟 增加河源凯中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 纬三路 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485.93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8952 号《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使用募集资金 6,485.93 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018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1,000.00 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 金情况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8 年 8 月 25 日至 2019 年 8 月 24 日)。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人民币 3,612.45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新沙支行 6,341.40 万元、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828.97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 公司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 10,230.98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爱华支行 4,986.2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至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3,900 万元闲置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 年 6 月 20 日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人民币 3,100.00 万元、花旗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 7,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 8,7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 4,9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至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3,9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19,000 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0 年 4 月 10 日至 2021 年 4 月 9 日)。根据 上述议案,公司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人民币 2,400.00 万元、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爱华支行 5,000.00 万元、花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250.00 万元、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 8,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9,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16,000 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人民币 1,500.00 万元、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25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 2,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香洲支行 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 14,25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9,000 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根据上 述议案,公司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人民币 150.00 万元、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 5,8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400 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香洲支行人民币 5,6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400 万 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328 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3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香洲支行人民币 2,328.00 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1.9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956.10 万元,将在 2024 年 10 月 25 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 3,979.92 万元,其中:3,956.1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 23.82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适用 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