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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中精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5-28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第四十一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                               ......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 任何担保;
分之三十;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总金
分 之 五 十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00 万元;                          百分之三十;
    ......                               ......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
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应 当 经 全体 董 事 的过半 数 审 议通 过
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 外,还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                         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
                                     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2.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 净额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资产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近 一 个 会 计年 度 经 审计 营 业 收 入 的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4.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
产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
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上述所称“交易”系指下列事项:   的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 万
   ......                            元;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        6.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
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上述所称“交易”系指下列事项:
    3.提供财务资助;                     ......

    4.提供担保(包含以公司资产、权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益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担保);          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
   ......                             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
    12.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有至到期投资等);
定、本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认定的其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他交易。                                  4.提供担保(包含以公司资产、权
    (二)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 益为公司自身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
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 提供担保);
担保除外)金额低于 3,000 万元,或占      ......

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12.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值 5%的关联交易事项;               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三)审议本章程第四十一条须          13.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及规范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 性文件规定、本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认
以外的公司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定的其他交易。
    本条规定的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          (二)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可以部分授权给 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低于 3,000
总经理决定,但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万元,或占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性文件或本章程有禁止性规定的除 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事项;
外。                                      (三)审议本章程第四十一条须经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以
                                      外的公司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本条规定的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
                                      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可以部分授权给
                                      董事长决定,但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或本章程有禁止性规定的除外。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                              ......

       (四)法律法规、本章程规定或董       (四)法律法规、本章程及公司其
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他内控制度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会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                              ......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 事会、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
管理人员;                              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八)本章程及公司其他内控制
他职权。                                度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
式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修订《公司
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备案为
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