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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尔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19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游爱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61,712,99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2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61,622,12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22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0,8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548,30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45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457,43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42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0,8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6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
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665,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8%;反对 47,1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1,1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518%;反对 47,1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665,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8%;反对 47,1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1,1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518%;反对 47,1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665,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8%;反对 47,1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1,1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518%;反对 47,1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01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665,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8%;反对 47,1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1,1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518%;反对 47,1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2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665,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8%;反对 47,1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1,1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518%;反对 47,1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03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1,665,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8%;反对 47,1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1,1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518%;反对 47,1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柴崚、卢垚冰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