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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比例超过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24-07-25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比例超过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
                                  公告

    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近日

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

的通知,获悉其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于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 1,852,1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1.4023%,并计划自 2024 年 7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继续增持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变动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7 月 23 日

 股票简称           香山股份          股票代码                  00287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A股                       1,852,100 股                     1.4023%

           合    计                  1,852,100 股                     1.402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203,700         13.0256%       19,055,800     14.42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203,700         13.0256%       19,055,800     14.42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是□   否■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是□   否■
法》等法律、行政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是□    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例。
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是□    否■
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
                                                     不适用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后续增持计划及承诺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均胜电子。截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均胜电子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19,055,8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4.4279%。

    2、均胜电子在本函出具日前 12 个月未披露增持计划。

    3、均胜电子在本函出具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为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均胜电子将基于对上市公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7 月 24 日起六个月内(除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

    均胜电子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

短线交易等行为;均胜电子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且在

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

    8、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

    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导

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

险情形,均胜电子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应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

2、《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及承诺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