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决议2024-08-2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1 次会议决议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 1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名。经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会议由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
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举手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召集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转换公司
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 1 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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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俊东 黄 蔚 郭志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