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股票代码:0028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2024年9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及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 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香山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均胜电子 指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9月12日,均胜电子通过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香 山股份6,603,700股,占其总股本的4.9999%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剑峰 股本 1,408,701,543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60543096X6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电子产品、电子元件、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统)、光电 机一体化产品、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放声 设备、汽车配件、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内 经营范围 外饰件、橡塑金属制品、汽车后视镜的设计、制造、加工;模具设 计、制造、加工;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制造业项目投资;从事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经营期限 1992-08-07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联系电话 0574-87907001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王剑峰。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 通出借股份)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517,457,701 36.73 2 王剑峰 35,036,959 2.49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4,676,661 2.46 4 浙江融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870,963 1.20 5 谢科鸟 11,400,000 0.8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6 11,301,258 0.80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基金-浦发银行-万向信托- 7 万向信托-均胜2号事务管理类单一 11,072,337 0.79 资金信托 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10,532,954 0.75 5 -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9 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9,874,620 0.70 资基金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10 9,611,020 0.68 -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有其它国家/地区居留权 王剑峰 男 董事长 中国 宁波 无 朱雪松 男 副董事长 中国 宁波 无 陈伟 男 董事、总裁 中国 上海 无 董事、副总裁、 李俊彧 女 中国 上海 无 财务总监 周兴宥 男 董事 中国 宁波 无 蔡正欣 男 董事 中国 德国 无 魏学哲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上海 无 鲁桂华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余方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上海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对香山股份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丰富信息披露 义务人对外投资布局,优化现有资产结构,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9月12日,信息 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香山股份6,603,700股,占 其总股本比例为4.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2024年8月26日,均胜电子向香山股份出具《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及承诺函》,计 划自2024年8月27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香山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10,000万元。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12日(即本报告书出具日),均胜 电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香山股份1,337,600股,增持金额 为人民币38,529,469元。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均胜电子将继续按照计划增持 股份。 除上述增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增加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基本情况如下: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比例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集中竞价 6,603,700 186,315,180 4.9999% 年 9 月 12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203,700 13.0256% 23,807,400 18.0256% 其中:无限售条 均胜电子 17,203,700 13.0256% 23,807,400 18.025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均胜电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7,203,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13.0256%。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均胜电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6,603,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均胜电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3,807,4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18.0256%。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资金来源 本次股份变动涉及的资金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来源合法。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 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价格 交易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交易方式 交易/交割时间 股份种类 (元/股) (股) 协议受让 2023年8月 人民币普通股 31.00 10,600,000 均胜电子 大宗交易买入 2023年9月 人民币普通股 31.00 2,600,000 大宗交易买入 2023年12月 人民币普通股 32.50 4,003,700 除上述增持情况及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4、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760-23320821 联系传真:0760-88266385 11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王剑峰 签署日期:2024年9月12日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中山市 公司 股票简称 香山股份 股票代码 002870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通讯地址 路99号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份 有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是否为上市公 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合计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披露前拥有权 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 占 持股数量:17,203,700股 上市公司已发 行 持股比例:13.0256%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变动数量:+ 6,603,700股 变动后数量:23,807,400股 拥有权益的股 份 变动比例:+4.9999% 变动后比例:18.0256% 数量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 时间: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9月12日 有权益的股份 变 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13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露 是 资金来源 2024年8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山股份”)出具《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及承诺函》,计划自2024年8 月27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香山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 信息披露义务 人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12日(即本报告书出具 是否拟于未来 1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香山 个月内继续增持 股份1,337,600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8,529,469元。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按照计划增持股份。 除上述增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增加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 在二级市场买 卖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1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王剑峰 签署日期:2024年9月12日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王剑峰 签署日期:2024年9月12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