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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3次会议决议202410092024-10-10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3 次会议决议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 3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

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举手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
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 3 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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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俊东                    黄   蔚                    郭志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