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增持股份计划暨增加增持金额的公告2024-10-12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调整增持股份计划暨增加增持金额
的公告
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 原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均胜电子”)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计划自 2024 年 8 月 2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均胜电子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
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
机实施增持计划。(以下简称“原增持计划”)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增持比例超过 1%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
截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均胜电子在原增持计划中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2,46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8642%,增持金额为 71,038,400
元(不含手续费)。
2、 近日,公司收到均胜电子出具的《关于调整增持股份计划暨增加增持金
额的告知函》,均胜电子拟将上述增持计划的增持金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截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已增持金额,
下同)。本次增持计划除调整增持金额外,其他内容均未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增持计划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均胜电子。截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均胜电子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22,469,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0128%。
2、均胜电子在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已披露其他增持计划: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比例超过 1%
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截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均
胜电子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均胜电子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均胜电子将基于对上市公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8 月 27 日起六个月内(除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
均胜电子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
短线交易等行为;均胜电子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且在
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
8、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
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导
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
险情形,均胜电子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胜电子持有公司股份 24,931,9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18.8770%,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
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完成后均胜电子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将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调整增持股份计划暨增加增持金额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