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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山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中,担保人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被
担保对象为均胜群英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能技术”)、均胜群英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饰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
饰件”)、均胜群英控股孙公司均胜群英(南京)新能源汽车系统研究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京新能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本次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和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多家子公
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3 亿元。根据本年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和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
为多家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
增加额度不超过 1.1 亿元。至此,公司 2024 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14.4 亿
元。
    其中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不超过 6,000 万元的担保,
为均胜饰件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为南京新能源向银
行融资等业务提供不超过 7,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 2024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2)、《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担保

    为了增加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智能技术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与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向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
保本金最高限额为 3,00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剩余
可用担保额度为 6,000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的担保
金额为 3,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000 万元。

    (二)均胜群英为均胜饰件提供担保

    为了增加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均胜饰件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与兴
业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均胜饰件向兴业银行宁
波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 3,20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均胜饰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3,700 万元,剩余
可用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均胜饰件提供的担保
金额为 4,2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800 万元。

    (三)均胜群英为南京新能源提供担保

    为了增加均胜群英之控股孙公司南京新能源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与
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南京新能源向兴业银
行宁波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 5,00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均胜饰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为 7,000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南京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金
额为 5,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智能技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0 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汇盛路 299 号行政楼 1 层;
    3、法定代表人:张盛红;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研发、制造、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股比例为 100%;
    8、智能技术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827.50 万元人
民币,负债总额 5,450.00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77.51 万元人民币;2023 年度营业
收入为 7,587.28 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251.55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8.27 万
元人民币(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9,218.40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8,878.33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40.07 万元人民币;2024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15,813.12
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171.95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2.16 万元人民币(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9、智能技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均胜饰件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16 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汇盛路 299 号;
    3、法定代表人:刘玉达;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研发、制造、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股比例为 55%,裘永平持股比例为 25%,宁波东
元金属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0%;
    8、均胜饰件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8,992.62 万元
人民币,负债总额 11,264.18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7,728.44 万元,营业收入 11,780.54
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 2,086.16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1,861.73 万元人民币(以上
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8,662.15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9,394.11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9,268.04 万元人民币;2024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12,761.21
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 1,562.62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1,526.07 万元人民币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9、均胜饰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南京新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均胜群英(南京)新能源汽车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 年 4 月 14 日;
    2、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9 号(江宁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刘玉达;
    4、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研发、制造、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新能源
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均胜群
英持有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55%股权;
    8、南京新能源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7,830.52 万
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16,155.33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675.19 万元人民币;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22,178.62 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 70.56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229.49 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4,604.69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13,435.41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169.28 万元人民币;2024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13,920.26
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762.00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71.50 万元人民币(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9、南京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 3,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4 日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
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均胜群英为均胜饰件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 3,2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4 日期间债
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
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均胜群英为南京新能源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均胜群英(南京)新能源汽车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2、担保方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 5,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9 年 11 月 14 日期间债
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
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以上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是为了满足子公
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均胜饰件及南京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方虽未以其所持均胜饰件和南京新能源的
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鉴于均胜饰件和南京新能源均由均胜群英实际
控制并主导经营管理,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相关担保
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2.08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5.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 10.2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33%;均为公司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
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