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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力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4-05-18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29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
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3 座 5 楼
运营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鹏举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取消提案公告及相关文件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4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0,678,115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49.68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218,343,88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49.1600%。通过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29


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34,23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的 0.52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34,532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52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1%。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34,23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的 0.5256%。
    3、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董事:聂鹏举、聂葆生、宋子凡、杜建铭、徐开兵
    监事:蒋耀钢、刘辉、曾利刚
    董事会秘书:宋子凡
    高级管理人员:聂鹏举、宋子凡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张韵雯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现
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35,5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07%;反对
4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34,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02%;反对
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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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34,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02%;反对
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71,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70%;反对 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72,5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75%;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28,93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9.7601%;反对 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3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
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聂鹏举、聂葆生、宋子凡、莞香资本私
募证券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莞香葆春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曾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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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0,8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1281%;反对 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7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0,83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8.1281%;反对 4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7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聂鹏举、聂葆生、宋子凡、莞香资本私
募证券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莞香葆春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回避了表
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2,2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3546%;反对 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4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0,83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8.1281%;反对 4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7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29


    同意 220,634,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02%;反对
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90,83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8.1281%;反对 4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7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18,8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93%;反对5,6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5%;弃权1,2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5,2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6.0577%;
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99%;弃权
1,2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53.7024%。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三、律师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彩章、张韵雯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
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29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