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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热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2024-12-17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
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 号 3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关联股东将对议案 2 进行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对提案
1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简称“一级提案”)投票
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
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李雷雷
    联系电话:010-83934888
    电子邮箱:jnrl@bjjnr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70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京热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
 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
 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
 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
 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
 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
 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
 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
 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
 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