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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热力: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现场培训情况报告2024-12-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负责北
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热力”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对京能热力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培训人员:罗炜罡(保荐代表人)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

     培训形式:现场和线上视频结合、资料分发学习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如下:

     1、学习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上市公司监管要点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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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学习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持续督导重点关注事项相关的法
律法规;

    3、鉴于公司于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介绍了目前再融资市场现状与
政策;

    4、介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要求和注
意事项,并分析了相关处罚案例。

    现场培训后,光大证券向京能热力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

    三、现场培训结论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交流的形式并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
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公司接受培训的人员认真学习了本次培训授
课相关内容,并积极进行交流。参与培训的人员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对相关业务
规则的理解,明确了自身行为规范,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
披露质量。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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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现场培训情况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合群                   罗炜罡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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