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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恒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6-18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2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系 统 和 交 易 系 统 (地
址 为 :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公司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7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58号55栋。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2.00    《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案数:(3)
    2.0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2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累积投票
            提案3.00、4.00、5.00为等额选举
   提案
    3.00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3.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段浩然                                     √
    3.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海斌                                     √
    3.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海波                                     √
    3.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子军                                     √
    3.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佳才                                     √
    3.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威洋                                    √
    4.00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4.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钢                                         √
    4.02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双海                                       √
    4.03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振华                                       √
    5.00    《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5.01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陈明福                                   √
    5.02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刘蕾                                     √

   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及其他相关公告。
   3、表决情况
   (1)提案2.00为逐项表决提案,提案1.00、3.00、4.00、5.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
   (2)提案3.00至5.00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
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特别说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查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9日(星期二)9:00-12:00、13:00—1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
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5:00,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854-2441118
    联系传真:0854-2210229
    电子邮箱:chgf@chanhen.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50505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5”,投票简称为:“川
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提案3.00,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 投 票 时 间 :2024 年7 月9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州川恒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
    1.00                                                  √
             酬方案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2.0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2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累积投票
                 提案3.00、4.00、5.00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3.00                                                    应选人数(6)人
            案》
    3.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段浩然                       √
    3.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海斌                       √
    3.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海波                       √
    3.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子军                       √
    3.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佳才                       √
    3.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威洋                       √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4.00                                                    应选人数(3)人
            案》
    4.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钢                           √
    4.02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双海                         √
    4.03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振华                         √
            《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5.00                                                     应选人数(2)人
            议案》
    5.01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陈明福                     √
    5.02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刘蕾                       √
注: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
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
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③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