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27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
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
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
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
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
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1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
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前一年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做出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并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向
公司董事会推荐继续聘请大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
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审核报告,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出具审核报告,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合规及扣除后的营业收
入金额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经审计,大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所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所就审计范围、重要性水平、有关重要风
险的分析、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时间表、人员安排、对舞弊风险的认识等与公司
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信具有从事证
券业务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
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大信所在前一年度为公
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
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继续
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
2、2024年1月1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审计范围、重要
性水平、有关重要风险的分析、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时间表、人员安排、对舞弊
风险的认识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督促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
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3、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重要性水平、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识别的重大错报风
险、审计完成情况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
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利润分配预案、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监督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
相关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