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倪宣明先生、杨忠智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倪宣明先生、杨忠智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的任 职经历以及上述人员签署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文件,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