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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部分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

份总金额不低于 2,500.00 万元且不超过 3,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

超过 17 元/股,对应测算回购股份约 147 至 205 万股,具体详见《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公司 2024 年 5 月 9 日的股本情况进行

计 算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460,277,852 股 减 少 为 458,227,852 股 至

458,807,852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460,277,852 元 减 少 为


                                  1/3
458,227,852 元至 458,807,852 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

股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债权申报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于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身份凭证及债权证明文件书面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申报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其中:

    (1)债权人为法人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申报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申报;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申报;

    (3)委托他人申报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2/3
书进行申报;

    (4)异地债权人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申报(信函或

传真方式以 2024 年 7 月 4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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