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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6-18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1 / 12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4 年 7 月 4 日下午 15:00 开始,

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4 年 7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4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一楼会议室。


                              2 / 12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4 人
      1.01       选举林海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林南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黄韵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甘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3 人
      2.01       选举金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荣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徐胜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3.01       选举刘彦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3.02       选举赖丽思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7.00                                                          √
                 的议案》

      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

  刊登在 2024 年 6 月 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公告》,以及

  公司刊登在 2024 年 6 月 1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2024

  年 6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

                                    3 / 12
议公告》、《公司章程》(2024 年 6 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6 月)等。

    提案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 5、提案 7 需由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

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选举时实行

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

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

记;

                               4 / 12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

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

真方式以 2024 年 6 月 28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5 / 12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6 / 12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7 / 12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8 / 12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4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4 日(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9 / 12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

  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赞成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4 人
  1.01     选举林海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林南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黄韵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甘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3 人
  2.01     选举金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荣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徐胜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3.01     选举刘彦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10 / 12
  3.02     选举赖丽思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4.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
  7.00                                              √
           赁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

  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

  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

  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1 / 12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 17:00 前

将参会回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

出席须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传回公司;

2、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2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