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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12-10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15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方案已经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前

三 季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公 司 2024 年 10 月 18 日 总 股 本

457,489,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宏川转债,债券代码:128121)转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即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做相


                                  1/5
应调整。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反馈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为 457,489,586 股,较

2024 年 10 月 18 日总股本增加 106 股,系因“宏川转债”转股

导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为 457,489,586 股,鉴于目前仍处于“宏川转

债”转股期及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期内,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宏川转债”转股、股票期权行

权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

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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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

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 账户代码                证券 账户名称
   1           08*****117     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
   2           08*****147     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
   3           01*****247     林海川
   4           02*****359     李小力
   5           02*****881     甘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12 月 6 日至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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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

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

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宏川转债”转股价格 18.86 元/股,调整

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 18.76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具体详见《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2)。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以上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中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

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咨询联系人:王明怡

    咨询电话:0769-88002930

    咨询传真:0769-8866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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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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