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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锋龙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2-02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
     需,与关联方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来特”)、宁波瑞霖机
     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霖机械”)在 2023 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共计 558.77 万元(未经审计),拟于在 2024 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继续进行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30 万元。本议案关联董事董剑刚、
     李中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度实    实际发生额占
                                        2023 年度                                  实际发生额与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际发生金额     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差异
                                                       (注 1)       (注 2)
向关联人采购                 采购表面处理等外协
                 福来特                                不超过 420        501.09      1.60%         19.31%
原材料及加工                 加工劳务及水电费等
    服务
                              小计                    不超过 420         501.09        -           19.31%

                瑞霖机械     销售电路板等零部件       不超过 1,200        57.69      0.10%         -95.19%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
                              小计                    不超过 1,200        57.69        -           -95.19%

                    合计                              不超过 1,620       558.77        -           -65.51%

                                                   因公司预计关联交易时,全面充分地考虑了各类关联交易发生的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可能性,但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和业务发展情况,因此使得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
                                                   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注 1】此处采用 2023 年度合并口径下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注 2】因公司尚未披露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此处同类业务总发生额采用 2022 年度财务数据。
         【注 3】均采用不含税金额口径,下同。
         【注 4】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历史业务发生情况及未来经营需求安排,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与关
     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采购表面处理等外协加工劳
 向关联人采购      福来特                                            市场价格     不超过 530       501.09
                                      务及水电费等
 原材料及加工
     服务
                                               小计                               不超过 530      501.09


                  瑞霖机械           销售电路板等零部件              市场价格     不超过 100       57.69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
                                               小计                               不超过 100       57.69

                                        合计                                      不超过 630      558.77

         【注 1】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已发生金额数据均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后披露的公司年度报告为准。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福来特”)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中;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塑
胶表面处理;电镀加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环保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
统设计施工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
用;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福来特 51.00%
股权,且公司董事李中担任福来特执行董事兼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6.3.3,福来特系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
联交易。

    2、宁波瑞霖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瑞霖机械”)

    住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镇龙三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立孟;

    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农业机械制造;电机制
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泵
及真空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池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农业机
械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
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住房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瑞霖机械原系公司通过产业基金绍兴上虞锋龙园智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锋龙园智”)所间接持股的企业,其中
公司持有锋龙园智 45.00%股份,锋龙园智持有瑞霖机械母公司宁波市德霖机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霖机械”)21.90%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及谨慎的原则,瑞霖机械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2023 年 3 月,锋龙园智退出瑞霖机械母公司德霖机械项目全部股权,由德
霖机械实际控制人陆立孟夫妻控制的持股平台宁波鼎锐工贸有限公司受让锋龙
园智持有的全部德霖机械股份。公司从锋龙园智完成本次德霖机械全部股权转
让起 12 个月内将德霖机械及其子公司瑞霖机械继续视作关联方,仍按照关联方
执行关联交易相关审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和公司及子公司达成的各项
协 议 , 具 有 较 强 履 约 能 力 。 经 查 询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 布与查询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相关网站,未发现前述关联人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价格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
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
送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
需要进行,并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开展销售采购业务所需。
关联方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前述公司将继续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
述关联交易占公司销售和采购总额比重较小,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
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
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授权审批。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
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
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
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核查情
况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