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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锋龙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3-26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
2024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 年 4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的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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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4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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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
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
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会议联系电话:0575-82436756;
       传真:0575-82436388;
       联系电子邮箱:ir@fenglong.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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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
费用自理,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4、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2、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3、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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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1”,投票简称为“锋龙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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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
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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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锋龙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
           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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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
时由委托人签字;
   3、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
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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