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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晶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4-03-26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杜新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

要求,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可能 损害公

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杜新宇,男,出生于 1967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 , 财 务 学 专 业 , 2009 年 12 月 获 得 高 级 会 计 师 资 格 证 书 ( 证 书 号 :

A1209100000000048)。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12 月,益阳市大通湖渔场商场任

会计;1992 年 1 月至 1993 年 12 月,湖南振湘房地产公司任会计;1993 年 12 月

至 1996 年 8 月,益阳市大通湖渔场供销公司任会计;1996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任会计;2003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湖南城市学

院任会计;2007 年 1 月至今,湖南城市学院任会计科科长;2021 年 5 月 20 日

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号:211202844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

7 次,列席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

意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投票结果     应列席次数   实际列席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杜新宇         7            7              0        均投同意票        3             3


       2、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订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在 2023 年度主要

履行以下职责: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通过 21 项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第四届董事会审
                                               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计委员会第八次    2023 年 3 月 16 日
                                               与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3 年
 会议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和《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第四届董事会审
                                               议案》、《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计委员会第九次    2023 年 4 月 13 日
                                               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3 年第
 会议
                                               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第四届董事会审                          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计委员会第十次   2023 年 8 月 4 日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会议                                    2023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第四届董事会审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
 计委员会第十一   2023 年 10 月 16 日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
 次会议
                                         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和
                                         《关于 2023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计委员会第十二   2023 年 12 月 28 日
                                         的议案》。
 次会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 次会议,审议通过 2 项议案。具

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第四次     2023 年 4 月 17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提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
 名委员会第五次    2023 年 10 月 16 日
                                         规则>的议案》。
 会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4 次会议,审议通过 11 项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
                                         案》、《关于确认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第四届董事会薪
                                         议案》、《关于确定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
                                         的议案》、《关于确定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
 第四次会议
                                         员薪酬政策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四届董事会薪                          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5 日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第五次会议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薪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四届董事会薪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第七次会议
                                         就的议案》。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4、 2023 年度,本人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1)无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无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同时兼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团队紧密协作,密 切关注并听
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专项检查 等内容,同

时关注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内审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学 习,提高企

业风险稽查的能力和意识,强化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

    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不断跟进财务报告编 制与年度审

计进度,高度关注重点审计事项,就本人关注的问题与会计师展开沟 通,确保审

计结果公正客观。

   6、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 落实中小投

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全体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运营 状况和发展

动态,从而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本人不断研习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
制度,尤其专注于理解和掌握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核心内容,以此不断提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的专业素养和执行力。

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

    7、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

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特别关注公 司财务管理

状态、以及关联往来是否合理,是否涉及资金占用等问题,同时建议 公司对外投

资应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等。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其对 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的影响,特别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 公司重大或

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

    8、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全方位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充足运营信息与财务数 据,保障本

人在董事会会议中有效行使监督权。协助本人紧密衔接内部审计与会计 师事务所,

追踪审计全进程,确保审计公正客观,共同推进公司治理优化、风险 管控强化及

股东权益保护。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均本着审慎 的原则,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 沟通,以公

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 的良性发展

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

补充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人从会计专业角度出发,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 公司本次关

联交易具有真实的业务实质,合同金额是基于市场公允价格制定的, 不存在利益

输送的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

告》、《2023 年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三季度报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在收到董事会发出的相关会议通知和材料

后,就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变化较大的财务数据指标与公司财务人员进 行了沟通和

交流,确保公司披露的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准 确和完整,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公司均已履行审议程序 ,本人亦对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被提名人谭鹏先 生的简历进

行的认真核查,并与谭鹏先生进行了沟通交流,认为其财务能力较强 ,能够承担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和工作。

    4、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司多次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年审机构,在多次与 中审众环就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事项的沟通过程中,双方沟通顺 畅。本人认

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诚信状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

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5、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
议案,本人认真核查了议案的合理性,认为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且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财务状况,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规 则要求执行

信息披露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维护公司股

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进行

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独立、

公正、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出具独立意见;本人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了

责任和义务,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持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加

强学习,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

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杜新宇

                                                       202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