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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麦食品: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4-12-21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1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由桂
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2,327.766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2,324.6885
万元。                                万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23,277,669 股,全部为普通股。        223,246,885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登记日;                          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
码;                              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表决程序。                        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 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
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由。                              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
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 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
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 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
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 当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 7 个工
旦确认,不得变更。                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
                                  更。
第五十八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 第五十八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
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 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
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 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
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 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
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 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
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延期
                                  的,股权登记日仍为原股东大会通知
                                  中确定的日期、不得变更,且延期后
                                  的现场会议日期仍需遵守与股权登记
                                     日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的规
                                     定。

     二、变更后《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名称: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7276711206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上市)

    4、住所:桂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

    5、法定代表人:谢庆奎

    6、注册资本:贰亿贰仟叁佰贰拾肆万陆仟捌佰捌拾伍人民币元整

    7、成立日期:2001 年 8 月 1 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文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