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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计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6  

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4-077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
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2 月 25 日 16: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创运路 8 号广电计量科技产业园
科研创新楼 24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文峰。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6 名,代表股份
342,452,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1000%;其中:

                                      1
    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名,代表股份
330,088,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03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48 名,代表股份
12,364,4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640%。
    (八)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
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42,343,423        99.96802%    102,400         0.02990%     7,100         0.002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15,999,975        99.32028%    102,400         0.63565%     7,100         0.04407%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42,326,323        99.96303%    107,000         0.03125%    19,600         0.005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
  15,982,875       99.21413%   107,000        0.66421%        19,600    0.12167%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湛小宁、王语轩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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