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06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
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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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锐
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等
待期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
总数的 4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权日为 2022 年 7 月 20 日,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期即将届满。此外,公司及本次可行权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行权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
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58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本
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64 万份,行权价格为 20.56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
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刘
垒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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