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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明技术: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
                                  07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出售子公司股权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配置,

更好聚焦发展主营业务,同时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

以3,098.55万元向广州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交数科”)和

东莞市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盈投资”)合计转让所持

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科技”或“标的公司”)

47.67%股权。其中,广交数科以2,730万元受让锐明科技42%股权;锐盈 投资以

368.55万元受让锐明科技5.67%股权。锐明科技整体估值为6,500万元。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持有锐明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9%,锐明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2.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锐明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锐明智能”)对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锐明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莞锐明科技”)的应收款项为3,460.14万元。该应收款项是标的公司作为公司子

公司期间,锐明智能为东莞锐明科技提供场地租赁和设备租赁的往来款。鉴于上



                                                                             — 1 —
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锐明智能对标的公

司子公司的应收款项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东莞锐明科技就前述应收款项

已签署《还款承诺书》,约定了还款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东莞锐明科技的经营

发展情况,积极督促东莞锐明科技向锐明智能履行还款义务。

    3.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

助的议案》。公司以 3,098.55 万元向广交数科及锐盈投资出售锐明科技 47.67%

股权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但因出售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被

资助方东莞锐明科技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因此本次被动形

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二、出售子公司股权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广州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广州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884 号南方智媒

大厦北塔 30 楼 3001 室

    (3)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20 年 4 月 7 日

    (5)法定代表人:陈欢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2 —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6RHC06

    (8)经营范围: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信息系

统运行维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电子产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

    (9)主要股东: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0%)

    (10)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73.18

                负债总额                  33.43

                 净资产                  3,539.75

                营业收入                  277.81

                 净利润                   111.32

    (11)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交数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

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2.东莞市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东莞市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兴业三路 7 号

    (3)出资额:1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唐善良

    (6)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E46DHJ86




                                                                         — 3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出资比例:唐善良(90%)、刘丽(5%)、何笑作(5%)

    (10)锐盈投资成立至今时间较短,暂无财务数据

    (11)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锐盈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

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

    2.标的类别:股权

    3.本次交易股权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B1

栋 2001

    5.注册资本:300 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4 日

    7.法定代表人:唐善良

    8.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4609672P

    10.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后方可销售);电子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安

防设备、车载终端设备、机械设备的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

包括金融租赁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安防产品、电子监控设备、




                                                                           — 4 —
GPS 产品、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平板电视、数字电视接收机、便携式数码产品、

开关电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

面接收设施)、应用电视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家用音响设备、电子元

件及组件、照明设备、数码相机及器材、家用影视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

    11.本次变更前,锐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6.67%

       2                      唐善良                         33.33%

                            合计                              100%

    唐善良本人已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以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锐盈投资认

购锐明科技5.67%股份。

    本次变更完成后,锐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42%

       2                      唐善良                         33.33%

       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9%

       4       东莞市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7%

                            合计                              100%

    12.锐明科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经审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
      项目
                            计)                      计)

    资产总额             23,913.92                  47,221.51



                                                                             — 5 —
    负债总额           22,775.37                 44,878.31

   应收款总额          5,400.27                  10,394.66

     净资产            1,138.55                   2,343.20

      项目      2023年1-12月(经审计)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707.48                 49,898.43

    营业利润            -22.05                    1,410.85

     净利润             282.48                    1,504.65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1,571.19                   4,285.03

      净额

    13.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锐明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锐明科技与交易对手方无经营性业务往来。

    15.本次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明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被资助对象锐明科

技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仍属于公司参股公司。

    四、出售子公司股权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成交金额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一(以下简称“乙方”):广州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二(以下简称“丙方”):东莞市锐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股东(以下简称“丁方”):唐善良

    目标公司:深圳市锐明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向甲方支付现金2,730万元的方式,

购买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出资额126万元(对应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42%);丙



                                                                         — 6 —
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向甲方支付现金368.55万元的方式,购买

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出资额17万元(对应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5.67%)。丁方

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同意将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按上述约定部分出

售给乙方和丙方。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安排、协议生效条件

    本次交易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一笔股权

转让款(本次交易乙方应付股权转让款的51%),即人民币1,392.3万元(大写人

民币壹仟叁佰玖拾贰万叁仟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一笔股权转让

款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在目标公司完成本次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

次交易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乙方应付股权转让款的49%),即人民币

1,337.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叁拾柒万柒仟元整); 在目标公司完成本次

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二笔股权转让

款人民币168.5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伍仟伍佰元整)

    协议生效条件:甲方向乙方、丙方转让标的股权的事项,已经由甲方有权机

构(董事会和股东会)合法有效通过,并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相关必要程序;

乙方与丙方和丁方就本次交易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五、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形成原因及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锐明智能对东莞锐明科

技的应收款项为3,460.14万元。该应收款项是标的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

锐明智能为东莞锐明科技提供场地租赁和设备租赁的往来款。鉴于上述股权转让

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锐明智能对东莞锐明科技的应

收款项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解决措施:东莞锐明科技就前述应收款项已签署《还款承诺书》,约定了




                                                                           — 7 —
还款计划,欠付厂房租金将按月支付且在2025年6月底前结清,如遇东莞锐明科

技资金短缺等特殊情况,最迟在2025年9月底前结清;欠付设备租金将按月支付

且在2026年12月底前结清,如遇东莞锐明科技资金短缺等特殊情况,最迟在2027

年3月底前结清。

    3.利息:因股权转让被动形成,未约定相关内容。

    4.其他有关说明:因本次财务资助系股权转让被动形成,其他股东均未同比

例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锐明科技经营状况及现金流良好且本次股权转让锐明科

技新增股东广交数科及锐盈投资信用良好,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产

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东莞锐明科技的经营发展情况,积极督促东莞锐明科技向锐

明智能履行还款义务。

    六、交易标的定价依据和合理性

    此次交易各方综合考虑长期投资战略及锐明科技发展前景、行业未来趋势等

综合因素,本着公平、守信、公允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标的公司整体股权

估值最终确定为 6,500 万元,该估值较标的公司净资产有较大幅度溢价,交易标

的部分股权转让定价在合理范围内。

    七、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

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八、出售资产的目的和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锐明科技成立之初是为了满足公司自身印制电路板贴片加工需求,随着业务

发展,目前主要收入已经来自外部客户代工订单,与公司主营业务差别较大,属

于非主营业务。

    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剥离非主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战略,有利于公




                                                                          — 8 —
司聚焦核心主业,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同时,公司东莞工厂和越南工厂属

于公司全资所有,仍正常运营,能够完全满足公司产品的生产制造需求。本次交

易完成后收回的转让款将增加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具有一定积极

影响,广交数科为广州市属国企全资子公司,自身经营情况良好,具有本次交易

履约付款能力。锐盈投资为锐明科技员工持股平台,目前主要股东拥有履约付款

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系历史原因形成,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还款承诺书;

    4. 股权转让协议(待签署);

    5.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