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02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 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周丹华女士(董事长郭倍华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无
法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董事周丹华女士担任本次
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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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97,582,778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72.81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97,582,778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72.81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除独立董事孔英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97,582,7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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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金涛律师和陈凯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
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本次备查文件
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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