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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新股份: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01-11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董事
会秘书谭良谋列席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陈爱文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
开程序、议事内容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
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适
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有利
于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因涉及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法律
障碍。本次交易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及未来经营情况,交易各方
在公平、公允、自愿、平等的原则下协商一致,未同比例增资的股东同意放弃相
应权利,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
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陈爱文 李国庆 曾斌
                                                 2024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