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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曾政
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曾
政寰先生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2022 年 11 月 2 日减持 200,000 股(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09%)、2023 年 2 月-2023 年 6 月减持 1,141,120 股(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5%)、2023 年 7 月-2023 年 8 月减持 409,300 股(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0.13%),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2%。减持后,其持有
公司股份 20,142,546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319,411,960 股比例为 6.31%。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完成了激励计划涉及的向 48 名激励对
象授予 917,000 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总股本增至 320,328,960 股,导致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曾政寰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6.31%被动稀释至 6.29%。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2 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 64,065,792 股,总股本增至 384,394,752 股,导致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曾
政寰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6.29%被动稀释至 5.24%。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184,100 股、回购价格为 7.21 元/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后,总
股本减少至 384,210,652 股,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曾政寰先生在持股数量不
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为 5.24%。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东曾政寰先生于 2024 年 3 月减持
10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减持后,股东曾政寰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20,042,546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4,210,652 股比例为 5.22%。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曾政寰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粤海新村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今

 股票简称            宇新股份              股票代码                00298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变动方式       减持股(股)         变动比例(%)

    普通股(A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0,000                  0.09

    普通股(A 股)          集中竞价交易       1,550,420                 0.63

    普通股(A 股)            被动稀释                0                  1.07

    普通股(A 股)          集中竞价交易        100,000                  0.02

        合    计                               1,850,420                 1.8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其他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本次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6,021,010       7.21        20,042,546       5.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21,010       7.21        20,042,546       5.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备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222,146,400 股计算;“本次变动
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384,210,652 股计算。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曾政寰先生计划将持有公司 18,021,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11%)股份,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4,44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曾政寰先生计划将持有公司 15,821,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3%)股份,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3,95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曾政寰计划将持有公司 20,142,546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5.24%)股份,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 过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3,842,1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不适用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