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11-22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710,5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849%,涉及 13 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11 元/股,回购金额为 5,051,655 元。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减少 710,500 股。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决定由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71.05 万股,按 7.11 元/股(调整后)回
购 注 销 。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上述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
织或个人提出的针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 况进行
了自查,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授予价
格为 10.59 元/股,授予数量为 600.5 万股。
6、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等,同意以 2023 年 9 月 15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48 名激
励对象授予 917,000 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 律意见
书》。
7、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 3 名因主
动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
票 18.41 万股。
8、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
9、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认为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
经成就;除 3 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外,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 14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6.687 万股。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对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 发表了
核查意见。
10、2024 年 1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2023 年 12 月 4 日)进入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 月 24 日。
11、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首
次和预留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7.11 元/股;拟将因
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 71.05 万股(调整后),按 7.11 元/股(调整后)回购注销。北京市
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2、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 13 名
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
票 71.05 万 股 。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3、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认为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
成就;除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外,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1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097%。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康
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 律意见
书 》 。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4、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
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21 日)进入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以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
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
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
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汤中文、操斌、
周子玮等 11 人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惠林涛、叶永强 2 人离职,其已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及比例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10,5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849%。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 间实施
了利润分配方案;其中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28,151,4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2023 年 7 月 4 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2023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384,210,6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 1 元(含税)。2024 年 6 月 28 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
价格为 7.11 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5,051,655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健湘验〔2024〕25 号),截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止,公司已
减少自然人汤中文、操斌、周子玮等 13 人的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 710,500.00 元,
实际归还上述股东的货币资金 5,051,655.00 元。
近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4,125,230.00 21.90% -710,500.00 83,414,730.00 21.75%
高管锁定股 77,873,600.00 20.27% 0 77,873,600.00 20.31%
股权激励限售股 6,251,630.00 1.63% -710,500.00 5,541,130.00 1.4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85,422.00 78.10% 0 300,085,422.00 78.25%
三、总股本 384,210,652.00 100% -710,500.00 383,500,152.00 1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是公司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
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
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