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2024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11-26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八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
独立董事陈爱文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 15 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 128 名激励对象符合可解除
限售条件;该 128 名激励对象对应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
内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6.237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639%。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我们同意公司按照《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撤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决议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撤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决议,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旨在优化总部及子公司职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撤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与新贸易
有限公司的决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陈爱文 李国庆 曾斌
202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