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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博合金: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12-3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顺博合金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大伟                           联系电话:0755-83704748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刚                             联系电话:023-6788564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罗大伟、刘一笑、谢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交流;查看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以及
三会相关规则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记录、表决票、决议等;查看上市
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并对有关文件及其他资料进行了复制、记录。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1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看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季度工作报告等文件;检查公司相
关董事会会议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
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
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
                                                              √
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
会文件,与公司公告进行比对;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已披露的定期报告,核查三会会议记录,与公司董事会秘书
等进行交流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2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募集资金台账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    √
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公司公告;搜索行业数据,并进行比较分析;与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核查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3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公司股东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
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1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关注行业动态;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
                                                                                        √
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由于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约定的 6 个月内未能完成增持计划,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将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再延长 12 个月;截至目
前,王真见、王增潮、王启、杜福昌等四人的增持计划尚未全部履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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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大伟                  郭刚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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