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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声迅股份: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2-21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
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2.8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280.00 万张,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527,010.44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472,989.56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 21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
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
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
与湖南声迅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中关村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与湖南声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北京中关村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前述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调整后拟投      11 月 30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日,累计投       进度=(2)/
                              总额          资金
                                                       (1)       入募集资金           (1)
                                                                       (2)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
 1                          18,592.01    15,000.00    14,650.34        6,836.78        46.67%
       (长沙)建设项目
       声迅智慧安检设备
 2                          13,807.80    13,000.00    12,696.96        4,626.91        36.44%
       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32,399.80    28,000.00    27,347.30        11,463.69       41.92%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和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综合考虑政策要求、
     经济环境、市场行情等因素审慎投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缓,实
     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
     定对可转债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
     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拟对以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期限
     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前
     序号                项目名称                                         后预计可使用状态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日期
       1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前
序号                项目名称                                     后预计可使用状态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日期
 2      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之“运营中心项目”项目建成后,
公司将提升安防系统集成业务在航空、智慧交通、反恐安全等领域的产品供应能
力和安防运营服务业务在校园安全、智慧停车、医院安防等领域的运营服务能力,
同时将进一步优化运营服务中心的办公环境、人员结构配置,提高湖南本地及周
边城市运营服务能力;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监控报警业务和轨道交通安
检业务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深入挖掘客户资源和拓展平台的应用领域,实现规模
化运作,为公司树立专业化的安防运营服务商的品牌形象,有效增强公司的市场
渗透能力,为公司在新市场的业务开拓提供有力支撑。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项目建成后,
公司可以通过投入先进研发环境、研发设备及优秀研发人才,聚焦于治安反恐安
全防范、智慧交通、智慧停车和机场安防等关键系统的研发,以满足公司在反恐、
民航、交通领域的新产品研发,拓展公司业务类别,保证公司产品与服务的技术
先进性,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能够有效扩大公
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生产技术水平,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
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成熟的研发体系和深厚的技术积累、
高效的营销管理体系和管理团队以及过往生产经验能够支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和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
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预计收益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上
述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
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
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形,有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符
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进行重
新论证并延期。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和“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重新
论证并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桂平               邵晓宁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