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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制药: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6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 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
总股本159,643,1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5.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79,821,568元(含税),不送 红股; 同时以 公司现 有 总 股 本
159,643,136 股 为 基 数 ,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 合 计 转 增
31,928,62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91,571,763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
159,643,1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 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 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9,643,13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1,571,763股。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0股,本次权益分派不存在差异化安排。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于2024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 中产
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 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
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77         季俊虬
     2            08*****307         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02*****266         邓晓娟
     4            02*****316         高美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2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5,386,053    28.43%    9,077,210           54,463,263     28.43%
       高管锁定股     43,347,757    27.15%    8,669,551           52,017,308     27.15%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38,296     1.28%     407,659             2,445,955     1.2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257,083    71.57%   22,851,417          137,108,500     71.57%
三、总股本           159,643,136   100.00%   31,928,627      -   191,571,763   100.00%
  注:1)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股份数量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91,571,763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1.18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26号
    2、咨询联系人:夏军、张园园
    3、咨询电话:0551-65350370
    4、传真电话:0551-65350370
    十、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