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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制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4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52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3 名,代表股份 118,139,49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6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名(代表 15 名股东),代表股
份 111,294,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9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名,代表股份 6,845,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3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86 名,代表股份 12,619,94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8 名,代表股份 5,774,66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78 名,代表股份 6,845,27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732%。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表决情况
序                                                                      审议
            议案名称          表决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号                                   股份数(股)                         结果
                              意见                   权股份总数比例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同意       118,086,607           99.9552%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 反对            44,086        0.0373% 通过
 1   回购数量的议案》          弃权          8,800        0.00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同意       118,080,067       99.9497%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反对            47,686        0.0404% 通过
 2   案》                      弃权         11,740        0.00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序
              议案名称          表决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号                                   股份数(股)
                                意见               所持股份总数比例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同意   12,567,058            99.5809%
 1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反对       44,086              0.3493%
     的议案》                   弃权        8,800              0.06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车继晗、郑嘉炜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