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吉大正元: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实施情况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66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实施情况公告

       相关减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提示:
       1、本次减持主体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均未进行减持。
       2、根据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情况,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为 5,219,800 股,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93,620,227 股,本次计算股份占比时所用总
股本基数均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据即 188,400,427 股。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4-026),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相关董事、监事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36,000 股,拟减持的合计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84,000 股。
       截至 2024 年 9 月 17 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到期,减持计划期间相关减持主体
均未进行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主体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均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2024 年 9 月 17 日,股份来源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减持期间相关主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1      王连彬       董事                      0          0          0          0
 2      田景成   董事、副总经理                0          0          0          0

                                     — 1 —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3     张全伟          董事                       0           0          0             0
    4      陈敏        监事会主席                    0           0          0             0
    5     张智勇          监事                       0           0          0             0
                                 合计                                       0             0
*注:上表中总股本基数为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账户股数。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5,000       0.0557      45,000     0.0239
1       王连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250       0.0139      26,250     0.01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78,750       0.0418      18,750     0.0100
                  合计持有股份                 70,000       0.0372      30,000     0.0159
2       田景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00       0.0093      17,500     0.00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500       0.0279      12,500     0.0066
                  合计持有股份                 70,000       0.0372      30,000     0.0159
3       张全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00       0.0093      17,500     0.00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500       0.0279      12,500     0.0066
                  合计持有股份                 35,000       0.0186      15,000     0.0080
4        陈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50       0.0046       8,750     0.00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250       0.0139       6,250     0.0033
                  合计持有股份                 56,000       0.0297      24,000     0.0127
5       张智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000       0.0074      14,000     0.0074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000       0.0223      10,000     0.0053
    *注 1:上表中总股本基数为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账户股数。
    *注 2:相关减持主体本次减持区间均未进行减持,减持计划前后持有股份变动主要由
于股权激励回购导致,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完成的公告》。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 —
   (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相关主体在
减持计划期间未进行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减持期间前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
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