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24-09-07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4-037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期)(草案)》规定,公司将对 2 名离职、1 名去世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0,18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披 露 的 相 关 公 告 。 上 述 回 购 注 销 事 项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405,854,187 股减少至 405,764,007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90,180 元。根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申报所需材料
1、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4 年 9 月 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工作日 9:00—12:00,13:30-17:30
2、现场申报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 18 楼
3、联系人:熊瑶佳
4、联系电话:0755-86013669
5、邮箱:investor@fiyta.com.cn
6、邮政编码:518057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