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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06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4-0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5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1 号金融城 2 号 T2 栋 2810 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总裁 王俊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8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086,042,80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01%。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979,545,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48.087%。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654,730,7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
总数的 44.162%;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40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24,814,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925%。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6,497,7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B 股股份总数的 6.487%。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5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7,206,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B 股股份总数的
5.921%;通过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共 1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291,65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 B 股股份总数的 0.566%。
                                           1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议 案 名 称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结果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4,081,808,423     99.897     4,188,126      0.102        46,252           0.001    审议通过
         (2)B 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 案 名 称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102,584,833        96.326       3,905,466        3.667               7,500      0.007
         (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 案 名 称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431,717,868        99.029       4,188,126        0.960              46,252      0.011

         (4)B 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 案 名 称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102,584,833        96.326       3,905,466        3.667               7,500      0.00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黎晓慧、徐亦林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
    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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