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3.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2024-04-1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
                       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
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特制定本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
小组”),由公司总裁任组长、公司总会计师任副组长,领导小
组成员包括财务经营部、审计风险部、法务合规部、董事会办公
室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
工作,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
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
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
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公司财务经营部应督促财务公
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测试财务公司资
金流动性,并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
团”)、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
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1
    (四)定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
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
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三条 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
事会报告。在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前,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定期取得并审
阅财务公司的月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年报,公司成立关联金融机构风险评估团队,每半年
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第四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风险应急处置
    第五条 当财务公司出现下列任一风险情形时,本公司领导
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
第 21 条至 24 条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任一监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
或诈骗、出现严重支付危机等重大事项时;
    (四)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
变动、股权交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经营风险事项时;


                               2
    (五)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六)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责令
整顿;
    (七)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六条 财务公司一旦形成风险事实,应当于一日内及时告
知本公司,并配合本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应急处置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督促财
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
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的原因,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采
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财务经营部要求财务公司立即撤销《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中规定不得开展的业务,如一个月内未撤销,公司
可暂停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
    (二)财务经营部要求财务公司做出承诺,确保每项监管指
标在一个月内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满足要求,可暂停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
    (三)法务合规部在财务公司发生挤兑事件、严重支付危机
等重大事项时,立即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程序,以保护存款资金安
全,并同时收集证据通过诉讼解决,保护公司利益;
    (四)财务经营部根据财务公司经营风险情况,动态调整财
务公司存款比例,确保存款安全;
    (五)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时,
领导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
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具体措施包括暂缓或
停止发放新增贷款,出售固定资产,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超额存


                             3
款准备金,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等措施,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流动性不受影响;
   (六)董事会办公室及时披露风险处置预案中确定的风险情
形,并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第四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八条 突发性存款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财务公
司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
对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调整存款比例。领导小组联合财
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
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
置工作,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则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
款。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预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条 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