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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克强)2024-04-1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克强)
    作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克强,1963 年生,汽车工程博士。现任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博士研究
生导师,清华大学智能绿色车辆与交通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2022 年 6 月
起担任长安汽车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上市公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非上市
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2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 25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 22 次,委托出席 3 次,不存在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也不存在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都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均投出同意票。另外,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 6 次,实际参加 6 次。
    2023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
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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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
股东权利等情况。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披露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 3 项关联交易议案,上述
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对关联交易的必
要性、真实意图、对公司的影响作出审慎判断,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评估
值的公允性等,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情况、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书面意见。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按时披露了 2022 年年
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本人认真阅读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连续服务年限已超过 10 年,不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 12 条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的议案。本人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其薪酬。2023 年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变更部分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真审阅相关候选人的履历表等资料,对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
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相关人员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公司审议、表决等程序合法有效。
    5.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报告期内,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可解除
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6.此外,本人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出意见或建议若干项,
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
讨论、邮件往来、对公司重大投资、生产进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
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同时持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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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
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加强与中介机构沟通。本人通过参加沟通会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
项等,持续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3.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深圳证
券交易所独董培训,了解了相关政策。
    4.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听取投资者意见,
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持续关注和参
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投资者全
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信息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工作,确保本
人能够充分履行职责。
    1.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畅通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
意见,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
    2.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
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3.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
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4.公司为本人投保董事责任保险,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2023
年,本人听取了关于购买职业险的报告。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通过对公司的关注,尽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
议,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本人将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积极有
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
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克强
                                                                      2024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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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长安汽车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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