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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汽轮B: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4-73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九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63。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

事会审议决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

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62,712 股。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合 计 减 少 62,712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原 来 的

1,175,009,597 股变更为 1,174,946,885 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62,712 元,公司
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 1,175,009,597 元变更为 1,174,946,885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 1188 号汽轮动力大厦公司法律

事务处

    2、申报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起 45 天内,每日 8:00-16:30

    3、联系人:赵城杰

    4、联系电话:0571-85784758

    5、传真:0571-85780433

    6、电子邮箱:zhaocj@htc.cn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