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汽轮B: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4-73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九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63。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
事会审议决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
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62,712 股。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合 计 减 少 62,712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原 来 的
1,175,009,597 股变更为 1,174,946,885 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62,712 元,公司
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 1,175,009,597 元变更为 1,174,946,885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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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 1188 号汽轮动力大厦公司法律
事务处
2、申报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起 45 天内,每日 8:00-16:30
3、联系人:赵城杰
4、联系电话:0571-85784758
5、传真:0571-85780433
6、电子邮箱:zhaocj@htc.cn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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