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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汉技术: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9-25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4-82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29

   日及 2024 年 0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

   之日起至审议 2025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04 月 0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鼎

   装备”、“债务人”)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以下简称“广

   州农商荔湾支行”)签订《企业借款合同》,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
                                         本次担                                       本次担保后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签署日期          前的担保
                                         保金额                                       的担保金额
                                                                           金额

鼎汉技术       广鼎装备   广州农商         1,300   2024 年 09 月 24 日            0        1,300


                                              1
                             荔湾支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州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11 月 23 日

 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西路 8 号之十 102、202

 法定代表人    万卿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电容

               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线、电缆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电气机械制造;电气器材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
 经营范围
               专用设备修理;铁路运输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

               气机械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零售;软

               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股权结构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6,950,410.51                  257,012,326.20

 负债总额                                          271,904,762.34                  205,970,184.53

其中:银行贷款                                      10,000,000.00                     8,042,646.32

        流动负债                                   264,995,943.87                  204,370,262.20


                                               2
净资产                                         45,045,648.17                   51,042,141.67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842,547.77                   68,211,681.50

利润总额                                        -5,996,493.50                   1,283,175.19

净利润                                          -5,996,493.50                   1,275,539.46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保证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债权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

         (三)主合同:乙方与债务人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内连续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借款合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开立保函合同(或提货担保书)、委托

   贷款合同以及其他乙方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文件。

         (四)被担保的债权

         1、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整(其中外币业务按发生日乙

   方公布的外汇卖出价折算)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

   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

         2、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返还

   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3、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五)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至 2026 年 09 月 19

   日

         (六)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七)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确定日时,保证


                                           3
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确定日时,保证期间起

算日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6,959.16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35.73%;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 1,300

万元,该笔担保事项下暂未发生债务,目前尚未占用担保额度;以上对外担保事

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因合并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需由

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

保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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