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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8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
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为:
刘水兵、杜金岷、廖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 长汪辉
君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对照创
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
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上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资格
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汪辉武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鉴于汪辉君为认购对
象汪辉武的哥哥,汪辉君、李勇为汪辉武控制企业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特驱”)提名的董事;王红艳与四川特驱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关
系尚未届满十二个月,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 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 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汪辉武先生 (以下
简称“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进行认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 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 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3.11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3,921 万股(含 3,921 万股),
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计算至个位 数
(计算结果向下取整),但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股票数量的上
限。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
除权事项的,或者因股权激励、股权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本
次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数量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后, 按照相
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
协商确定。如证券监管部门要求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或要求调整 本次发
行的发行对象或股份数量,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
前述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 据相关
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 衍生取
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194.31 万元(含
12,194.3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
按持股比例共享。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具体
情况编制的《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吉峰 三农科
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的《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吉峰 三农科
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吉峰三农服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吉峰 三农科
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 的使用
情况进行了审核并编制了《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吉峰
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吉峰 三农科
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汪辉武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汪辉武先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 与特定
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4)。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认真分析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
的影响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
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吉峰 三农科
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4-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
核准意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 但不限
于: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锁定 期、终
止发行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 介机构
的协议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如有) 等法律
文件;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和回复 监管部
门反馈意见,并按照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根
据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市场情况、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 见,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

       5、办理本次发行完成的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 相关事
宜;

       6、根据本次发行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

    7、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
项外,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修改、补充、签署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8、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9、在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转授权予董事会授权
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汪辉君先生、
李勇先生、王红艳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吉峰 三农科
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 董事会
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 案中需
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此项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