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0205609号 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020560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2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会计师”、“本所”) 作 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或“钢 研高纳”)聘请的审计机构,我们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逐项 认真履行了核查程序,并出具本问询回复,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回复所用释义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保持一致。 本问询回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问询回复所用字体对应内容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目录 问题 2 ............................................................................................................................................... 1 问题 2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8.18%、27.68%、29.22%和 31.90%, 2023 年以来略有提高,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外销铸造合金制品销售收入上升所 致。其中,铸造合金制品毛利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新型合金制品毛利率呈逐年下 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5,797.96 万元、105,163.39 万 元、163,458.80 万元和 184,073.44 万元,呈现增长趋势。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98、 2.18、1.80 和 0.68,整体呈下滑趋势,主要系下游客户受市场行情波动延迟收 货所致。根据申请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合的情况,且存在新 增前五大客户。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向关联方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钢研昊普)采购商品的金额分别 15.04 万元和 9,097.35 万元。报告期内,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波动较大,分别为 1,327.00 万元、5,374.69 万元、4,344.90 万元和 773.60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为 3,910.01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7,721.15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产量及成本变化、产 品定价方式、产品售价及销量变化、内外销情况等,量化分析不同产品类型毛利 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结合存货构成、备 货政策、在手订单、上下游情况等,说明存货规模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 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 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报告期内与客户、供应商重合 的主体发生交易的内容、金额,同时存在采购销售的原因、背景及合理性,销售 定价依据与公允性,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4)说明报告 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的业务内容,其是否实现最终销售;(5)说明关联交易的 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价格的公允性;(6)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 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7)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 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以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 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的规定。 请补充披露(1)(2)涉及的相关风险。 1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结合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产量及成本变化、产品定价方式、产品售 价及销量变化、内外销情况等,量化分析不同产品类型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 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结合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产量及成本变化、产品定价方式、产品 售价及销量变化、内外销情况等,量化分析不同产品类型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 合理性 1、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金属采购主要包括镍、铬、钴等,各期采购额占主要 原材料采购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原材料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镍 47,144.00 48.26% 66,006.32 53.14% 59,422.42 56.31% 28,555.86 45.28% 铬 7,014.92 7.18% 6,364.23 5.12% 8,092.07 7.67% 2,694.33 4.27% 钴 2,160.88 2.21% 5,714.38 4.60% 7,881.99 7.47% 4,324.99 6.86%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公司对镍的采购金额占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 例分别为 45.28%、56.31%、53.14%和 48.26%,是公司生产经营最主要的原材料, 其市场价格走势情况如下图所示: 2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00 平均价:镍 万元/吨 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于金属镍的采购均价及产品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镍采购均价 12.73 13.96 17.55 12.52 产品单位成本 9.73 11.99 12.85 10.75 报告期内,市场镍价走势呈现先升后降的态势,发行人镍的采购平均单价分 别为 12.52 万元/吨、17.55 万元/吨 13.96 万元/吨和 12.73 万元/吨,与单位成本变 动趋势一致。 2、产品定价方式 公司主要产品采取成本加成方式定价,即以制造成本(包含直接材料、直接 人工、制造费用等)为基础,综合考虑产品的成熟度、应用背景、客户诉求、行 业竞争情况和公司营销策略等因素上浮一定比例的合理利润以及相应税金后确 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定价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3、内外销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内外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国内 235,992.05 30.31% 305,945.12 27.47% 273,082.78 27.81% 197,355.04 28.16% 国外 17,326.56 46.71% 34,863.89 44.63% 14,845.39 25.36% 2,908.19 29.59% 3 合计 253,318.61 31.43% 340,809.00 29.22% 287,928.17 27.68% 200,263.23 28.18%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29.59%、25.36%、44.63%和 46.71%, 主要为青岛新力通向境外客户销售的铸造合金制品(石化炉管等)。2023 年以 来国外销售毛利率有所提高,主要系青岛新力通持续布局海外市场,经过前期市 场开拓、主要工程类客户资质审核及小批量订单试用后,其主营产品在产品品质、 生产技术、服务团队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客户认可度逐步提高,同时 随着全球经济复苏,物流等成本下降所致。近年来,公司国外销售规模逐步提高, 使得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及铸造合金制品毛利率有所提升。 4、产量及成本变化、产品售价及销量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产量、销量、单位售价、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量(吨) 单位价格 单位成本(万 期间 产品名称 销量(吨) 毛利率 (万元/吨) 元/吨) 铸造合金制品 17,722.84 16,706.86 10.34 6.80 34.19% 2024 年 变形合金制品 976.76 943.43 62.69 48.31 22.94% 1-9 月 新型合金制品 80.42 80.87 204.30 119.41 41.55% 合计 18,780.02 17,731.16 - - - 铸造合金制品 19,919.75 18,587.81 12.36 8.44 31.72% 变形合金制品 1,236.87 1,204.75 59.54 50.21 15.67% 2023 年 新型合金制品 146.87 138.48 207.08 116.02 43.97% 合计 21,303.48 19,931.04 - - - 铸造合金制品 14,457.35 14,544.35 11.91 8.78 26.28% 变形合金制品 1,248.49 1,249.34 55.58 44.73 19.51% 2022 年 新型合金制品 169.24 171.34 221.98 115.94 47.77% 合计 15,875.07 15,965.03 - - - 铸造合金制品 12,651.50 12,401.02 9.68 7.31 24.45% 变形合金制品 686.04 802.77 62.73 49.34 21.34% 2021 年 新型合金制品 107.46 118.21 241.20 108.68 54.94% 合计 13,445.00 13,322.00 - - - 注:为便于分析,新型合金制品的单位价格、成本、毛利率已剔除精加工等非产品类业务的 影响。 结合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产量及成本变化、产品定价方式、产品售价及销 4 量变化、内外销情况等,对报告期内不同产品类型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 析如下: (1)铸造合金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铸造合金制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24.45%、26.28%、31.72%和 34.19%,毛利率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在国内铸造合金制品销售规模稳 步增长且毛利率较为稳定的基础上,近年来子公司青岛新力通持续布局海外市场, 国际订单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国际业务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如前述“3、内销 外销情况”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的金额持续增长,且近年来境外销 售客户的毛利率较高,使得报告期内铸造合金制品业务毛利率提升。 (2)变形合金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变形合金制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21.34%、19.51%、15.67%和 22.94%,除 2023 年度外,整体毛利率水平较为平稳。2023 年度,公司变形合金 制品毛利率偏低,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四川高纳于当年正式投产,投产初期处 于爬坡阶段,设备调试、生产团队磨合以及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导致单位产 品成本提升,致使当年变形合金制品毛利率有所下滑。 (3)新型合金制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新型合金制品的收入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新型合金 16,521.62 41.55% 28,676.27 43.97% 38,034.57 47.77% 28,511.79 54.94% 类产品 精加工业 4,131.45 12.99% 6,392.28 13.98% 1,860.35 10.70% - - 务及其他 新型合金 20,653.07 35.84% 35,068.55 38.51% 39,894.92 46.04% 28,511.79 54.94% 制品合计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新型合金制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54.94%、46.04%、 38.51%和 35.84%,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新型合金产品属于高端 高温合金产品,报告期前期处于试验件阶段,近年来随着相关产品转入批产阶段, 为适应下游军方客户高质量低成本的发展政策,经与客户协商,报告期内部分高 5 毛利新型合金产品的售价有所下调;②自 2022 年下半年起,公司基于自身“由 坯到件”的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逐步拓展航空发动机中的转子类零部件的精加 工类业务,前期主要为半精加工业务,该业务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结合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产量及成本变化、产品定价方式、产 品售价及销量变化、内外销情况等,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类型毛利率波动具有 合理性。 (二)毛利率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图南股份 35.83% 34.33% 35.00% 37.31% 应流股份 33.89% 36.17% 36.72% 36.44% 三角防务 30.28% 43.70% 46.20% 46.66% 派克新材 20.61% 23.89% 25.36% 29.00% 航宇科技 29.09% 27.18% 32.09% 32.60% 西部超导 33.98% 31.87% 39.45% 40.83% 可比公司均值 30.61% 32.86% 35.80% 37.14% 发行人 31.43% 29.22% 27.68% 28.18%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8.18%、27.68%、29.22%和 31.43%,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差异主要受不同公司产品形态、产品结构等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处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区间范围之内,整体不存在重大差 异。 二、结合存货构成、备货政策、在手订单、上下游情况等,说明存货规模 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分布及占比、 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结合存货构成、备货政策、在手订单、上下游情况等,说明存货规 模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1、存货构成 6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9/30 项目 账面价值 增长幅度 占比 原材料 19,109.21 27.88% 9.28% 在产品 78,677.57 22.12% 38.20% 库存商品(产成品) 47,611.78 -3.58% 23.11% 合同履约成本 3,949.38 18.63% 1.92% 发出商品 56,638.37 80.47% 27.50% 合计 205,986.31 26.02% 100.00% 资产总额 744,981.44 - 27.65% 202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增长幅度 占比 原材料 14,942.73 15.51% 9.14% 在产品 64,424.51 50.29% 39.41% 库存商品(产成品) 49,378.78 66.26% 30.21% 合同履约成本 3,329.16 287.65% 2.04% 发出商品 31,383.62 73.61% 19.20% 合计 163,458.80 55.43% 100.00% 资产总额 722,016.90 - 22.64% 202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增长幅度 占比 原材料 12,935.81 -0.79% 12.30% 在产品 42,865.99 20.02% 40.76% 库存商品(产成品) 29,700.11 160.02% 28.24% 周转材料 725.69 89.41% 0.69% 合同履约成本 858.80 3.62% 0.82% 发出商品 18,076.98 -25.95% 17.19% 合计 105,163.39 22.57% 100.00% 资产总额 629,194.85 - 16.71% 2021/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增长幅度 占比 原材料 13,038.58 - 15.20% 在产品 35,715.04 - 41.63% 库存商品(产成品) 11,422.05 - 13.31% 周转材料 383.13 - 0.45% 合同履约成本 828.80 - 0.97% 发出商品 24,410.37 - 28.45% 合计 85,797.96 - 100.00% 7 2024/9/30 项目 账面价值 增长幅度 占比 资产总额 507,469.84 - 16.91% 注:公司从 2023 年起将周转材料纳入原材料核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5,797.96 万元、105,163.39 万元、 163,458.80 万元和 205,986.31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91%、 16.71%、22.64%和 27.65%。其中,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为存货的主要 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分别占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 83.39%、86.19%、 88.82%、88.81%。如上表所示,公司存货规模逐年上升,主要是在产品、库存 商品和发出商品的增加所致,相关原因系:(1)随着发行人主要产品高温合金 在航空航天、地面燃机、玻璃制造、冶金、石化等领域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以 及新建项目陆续投产,公司围绕订单进行备料投产,存货规模有所增加;(2) 2023 年以来,部分航空航天领域下游客户受到宏观环境、自身预算等因素影响, 其采购验收流程放缓,导致公司产成品、发出商品周转变慢,规模有所增加。 2、备货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备货政策。公司采购工 作主要由采购部门牵头负责,具体根据公司在手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市场整体 供需情况、价格变动情况、供应商的交货周期及具体品类产品加工周期等因素综 合考虑,对生产计划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建立适当的安全库存。此外,公司在业务 开展过程中会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及时监测,在原材料价格较低时 进行策略性备货,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毛利率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的备货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3、在手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和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新增订单金额 373,877.33 446,235.84 373,350.42 305,011.42 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205,986.31 163,458.80 105,163.39 85,797.96 期末存货占新增订单比例 55.09% 36.63% 28.17% 28.13% 8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各期新增订单金额分别为 305,011.42 万元、373,350.42 万元、446,235.84 万元和 373,877.33 万元,新增订 单逐年增加;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占新增订单比例分别为 28.13%、28.17%、36.63% 和 55.09%,其中 2024 年 1-9 月占比较高,主要系前三季度新增订单金额低于全 年水平,且存货余额相对年底处于相对高位,以及存货周转速度有所下降等因素 综合导致,与 2021-2023 年相关比例不具有可比性。整体来看,公司报告期各期 新增在手订单金额较大,新增订单金额能覆盖期末存货账面价值,整体变动趋势 相符。 4、上下游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温合金制品,其上游为有色金属产业,由于有色金属储量 相对较小,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借助资源优势,具有一定的产品定价权,并且国际 有色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适量原材料备货。 公司的下游主要是从事航空航天装备、电力装备等业务的制造商。近年来, 随着国内外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战略发展机遇,为高温合金制品供应商提 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一方面,我国发展自主航空航天产业研制先进发动机,将 带来市场对高端和新型高温合金的需求增加;另一方面,东盟、中亚、印度等国 家和地区处于经济的发展阶段,对于石化、冶金、建材等基础工业产品需求较大, 可以带动我国的相关产品和设备的出口,同时也带动相关技术的输出和合作。此 外,随着民航应用逐步放开、天然气发电装机量稳步提升、石化冶金领域产能扩 增等趋势,均将有效拉动高温合金材料需求,带来稳定市场扩张。高温合金材料 主要应用于各种极端恶劣环境下,因此对下游客户而言,性能稳定性和质量可靠 性是其最重要的考虑因素。高温合金产品通过下游客户系统认证所需时间周期可 达数年,因此,下游客户在经过严格的测评、试用程序而选定供应商后,一般不 会再轻易更换。公司作为高端和新型高温合金制品生产规模相对领先的企业,客 户群体相对稳定,且订单量逐年增加。 综上所述,结合存货构成、备货政策、在手订单、上下游情况等,报告期内 公司存货规模逐年上升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 9 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1)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 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 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3)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 净值为市场售价。 2、库龄分布及占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178,992.92 86.13% 152,273.48 91.97% 102,097.89 95.72% 80,736.60 93.87% 1-2 年 21,255.78 10.23% 11,332.53 6.84% 3,174.63 2.98% 4,028.85 4.68% 2-3 年 6,235.65 3.00% 1,265.71 0.76% 767.42 0.72% 691.10 0.80% 3 年以上 1,329.69 0.64% 693.60 0.42% 621.20 0.58% 556.08 0.65% 合计 207,814.03 100.00% 165,565.32 100.00% 106,661.15 100.00% 86,012.62 100.00% 如上表所示,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 1 年以内存 货金额占比分别为 93.87%、95.72%、91.97%和 86.13%,库龄情况良好,不存在 长库龄存货金额或占比较高的情形。 3、期后销售与结转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各期末存货的结转情况如下表所示: 10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项目 期后销售/ 期后销售 期后销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结转 /结转 /结转 原材料 14,952.61 11,067.38 74.02% 12,947.24 11,726.12 90.57% 13,088.62 12,403.78 94.77% 在产品 64,552.06 63,546.26 98.44% 42,865.99 42,554.65 99.27% 35,715.04 35,689.62 99.93% 库存商品 50,643.87 32,751.88 64.67% 31,081.09 27,094.53 87.17% 11,527.14 10,634.52 92.26% (产成品) 周转材料 - - - 725.69 725.69 100.00% 383.13 383.13 100.00% 合同履约 3,329.16 3,329.16 100.00% 858.80 858.80 100.00% 828.80 828.80 100.00% 成本 发出商品 32,087.63 14,583.65 45.45% 18,182.33 12,955.51 71.25% 24,469.89 24,469.89 100.00% 合计 165,565.32 125,278.33 75.67% 106,661.15 95,915.30 89.93% 86,012.62 84,409.74 98.14% 如上表所示,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各期末存货的销售或结转比例分别 为 98.14%、89.93%和 75.67%,其中 2022 年末、2023 年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结转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 2023 年以来,部分航空航天领域下游客户受到宏观 环境、自身预算等因素影响,其采购验收流程放缓所致。整体来看,公司存货期 后销售/结转情况良好,与公司“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相符。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经检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账面余额 未披露 46,842.03 39,809.94 32,111.92 图南股份 跌价准备 未披露 604.56 315.43 132.94 比例 - 1.29% 0.79% 0.41% 账面余额 未披露 185,722.96 143,054.68 126,972.47 应流股份 跌价准备 未披露 0.00 0.00 0.00 比例 - 0.00% 0.00% 0.00% 账面余额 未披露 99,611.22 119,765.00 102,975.41 三角防务 跌价准备 未披露 1,957.06 1,760.72 992.61 比例 - 1.96% 1.47% 0.96% 账面余额 未披露 98,643.12 95,861.09 53,944.97 派克新材 跌价准备 未披露 7,305.31 6,078.00 4,035.17 11 公司名称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比例 - 7.41% 6.34% 7.48% 账面余额 未披露 91,798.92 83,207.28 59,872.81 航宇科技 跌价准备 未披露 4,299.09 3,697.13 2,511.47 比例 - 4.68% 4.44% 4.19% 账面余额 未披露 343,105.68 246,649.84 169,382.42 西部超导 跌价准备 未披露 8,876.02 8,638.25 9,517.47 比例 - 2.59% 3.50% 5.62% 可比公司平均值 - 2.99% 2.76% 3.11% 账面余额 207,814.03 165,565.32 106,661.15 86,012.62 钢研高纳 跌价准备 1,827.72 2,106.52 1,497.76 214.66 比例 0.88% 1.27% 1.40% 0.25%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各公 司产品结构、存货管理策略等存在差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计提所致。报告期内,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图南股份、三角防务差异较小,应流股份 报告期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派克新材、航宇 科技、西部超导,主要原因系:(1)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生产 和采购模式,存货结构中原材料规模及占比较小,且主要在产品、产成品等均有 订单覆盖,因此相关存货跌价计提规模相对较小;(2)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 在一年以内,存货周转情况良好,整体跌价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与公司实际情况 相符。 三、报告期内与客户、供应商重合的主体发生交易的内容、金额,同时存 在采购销售的原因、背景及合理性,销售定价依据与公允性,收入确认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一)报告期内与客户、供应商重合的主体发生交易的内容、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的客商重合主体(单一主体同一会计年度/期间收 入和采购金额均高于 500 万元)发生交易的内容、金额情况如下: 12 单位:万元 交易类 公司名称 交易内容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型 铸造合金制品、变形 销售 合金制品、新型合金 33,991.25 38,564.98 28,232.97 18,201.96 A1 制品 合金、金属材料,检 采购 2,348.12 7,631.81 - 16.04 测服务等 铸造合金制品、变形 销售 合金制品、新型合金 21,876.67 42,310.26 40,713.21 22,274.28 A4 制品 采购 金属返回料 1,946.40 837.06 90.30 - 销售 变形合金制品 1,994.27 2,603.41 6,033.11 3,792.22 D2 采购 高温合金原材料 - 787.64 2,179.48 653.60 江苏航太合金科技 销售 金属废料 811.61 505.68 - - 有限公司 采购 高温合金原材料 733.42 289.14 - - 沈阳精创科技有限 销售 金属废料 1,334.63 - - - 公司 采购 机加工 1,517.89 2,034.65 - -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 销售 变形合金制品 6.58 - 579.80 - 集团德阳万航模锻 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 锻造 950.27 877.15 629.93 476.62 销售 变形合金制品 - 4,123.14 1,724.37 831.41 B3 采购 锻造 204.69 670.71 85.62 125.22 (二)同时存在采购销售的原因、背景及合理性,销售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发行人主要的客商重合主体可分为三类,一是 A1、A4 等航空航天客户;二 是 D2、江苏航太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航太”)等物资供应商; 三是沈阳精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精创”)、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 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阳万航”)、B3 等外协供应商。 1、A1、A4 等航空航天客户 (1)同时存在采购销售的原因、背景及合理性 ①销售原因、背景及合理性 A1、A4 均为中国航发下属企业,主营业务覆盖我国大、中、小型军民用航 空发动机和大型舰船燃气轮机装置,是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之一。发行人主要向 13 A1、A4 销售用作航空发动机部件的各类高温合金材料及制品。 ②采购原因、背景及合理性 发行人向 A1 采购主要系 2022 年 6 月,发行人与 A1 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其中 A1 以实物、无形资产出资,合资公司成立后,继续使用 A1 出资的生产设 备并租用 A1 生产车间从事生产。A1 原生产车间的业务已注入合资公司,生产 车间储备的合金材料等存货可用于合资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合资公司向 A1 采 购了上述存货。此外 A1 拥有高温合金性能检测、加工检测等服务的能力,发行 人采购相关服务用于自身产品检测。 发行人向 A4 采购主要系发行人在为该客户受托加工产品的过程中会形成一 定数量的返回料,这些返回料从物理形态上无法由 A4 继续使用,但合金成分和 性能不受影响,基于成本效益原则,A4 与发行人协商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返回料, 用于其他产品的生产或处置。 (2)销售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发行人向 A1、A4 销售产品主要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由客户结合军方指导价 格定价、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价格,价格公允。 2、D2、江苏航太等物资供应商 (1)同时存在采购销售的原因、背景及合理性 ①销售原因、背景及合理性 D2 系航天科工集团下属企业,业务以承担型号物资采购供应、仓储、运输 等保障任务为主,D2 根据航天科工集团生产经营需要,主要向发行人采购各种 规格及牌号的变形合金制品。 江苏航太为高温合金领域物资供应商,发行人主要向江苏航太销售高温合金 废料,这些废料从物理形态上无法由发行人继续使用或使用价值较低,但合金成 分和性能不受影响,因此发行人销售废料具有合理性。 ②采购原因、背景及合理性 14 D2、江苏航太均为航空航天材料、高温合金领域物资供应商,发行人从 D2、 江苏航太采购高温合金原材料,采购和销售行为均出于双方各自的生产经营需要, 发行人自主决定向 D2、江苏航太采购原材料的具体牌号、规格、数量,相关采 购合同的签署不以销售合同的内容和签订为前提。发行人向 D2 和江苏航太采购 具有合理性。 (2)销售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发行人向 D2 销售的产品多为定制化、非标准化的产品,价格依据成本加成 的原则通过协商确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 D2 销售价格与向第三方销售价格不 存在重大差异,销售具有公允性。 发行人向江苏航太销售的返回料/废料销售价格通过邀标方式,遵循“价高 者得”的原则确定。发行人销售的返回料/废料包括不同合金牌号和工艺的废料, 由于不同牌号合金的金属元素构成不同,在价格上差异较大,不同废料间价格可 比性较低,部分牌号的合金返回料同期仅向江苏航太销售,无独立第三方价格。 发行人向江苏航太销售的返回料/废料均通过邀标程序,遵循“价高者得”得原 则确定销售价格及对象,与同期邀标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向 D2、江苏航太的销售具有公允性。 3、沈阳精创、德阳万航、B3 等外协供应商 (1)同时存在采购销售的原因、背景及合理性 ①销售原因、背景及合理性 发行人向沈阳精创销售产品系沈阳精创在为发行人加工的过程中形成的废 料,该等废料从物理形态上不能继续用于生产发行人委托加工的产品,且运回发 行人场地会产生一定的运输成本,但合金成分、性能不受影响,基于成本效益原 则,发行人与沈阳精创协商由沈阳精创采购该废料。发行人向 B3、德阳万航的 销售系用于科研课题项目、执行新技术工艺标准的验证性材料。 ②采购原因、背景及合理性 沈阳精创、德阳万航、B3 均为发行人外协供应商,向发行人提供机加工、 15 锻造等外协服务。 (2)销售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发行人向 B3、德阳万航销售产品系用于经主管部门批复的科研课题项目转 化的验证性材料,销售价格在客户报价的基础上双方根据原材料价格、工艺难度、 加工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项目经费支出已经过主管部门审计,具有公允性。 发行人向沈阳精创销售的返回料/废料销售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向沈阳精 创销售返回料/废料价格与向同期独立第三方平均售价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销 售价格具有公允性。 (三)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前述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形下的销售及采购均属于独立的购销业务,购销独立 定价、分别结算,并严格按照发行人采购、销售管理制度开展,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说明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的业务内容,其是否实现最终销售 (一)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的业务内容 报告期内,中国航发下属企业及科研院所、航天科工下属企业及科研院所、 航空工业下属企业及科研院所始终保持在各期前五大客户中,主要新增前五大客 户的业务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进入前五大客 2024 年 2022 年 2021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业务内容 2023 年度 户的报告期 1-9 月 度 度 北京伊弘诺恩 1 国际贸易有限 2024 年 1-9 月 转化炉管 15,244.25 6,327.45 - - 公司 惠生工程(中 2 2023 年 辐射炉管 - 11,654.09 - - 国)有限公司 航天科技下属 2022 年、2023 铸造合金制品、变 3 企业及科研院 年、2024 年 1-9 形合金制品、新型 13,138.14 15,452.44 8,574.13 7,084.38 所 月 合金制品 南通海泰科特 4 精密材料有限 2021 年 高温合金母合金 7,611.67 7,963.54 1,357.92 7,601.86 公司 16 注:上表中以 2020 年为基准确认报告期内新增进入前五大的客户 (二)是否实现最终销售 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的交易背景、是否实现最终销售情况如下: 是否为 是否实现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终端客户 最终销售 北京伊弘诺恩 北京伊弘诺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弘诺 1 国际贸易有限 恩”)根据终端客户委托,向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青岛新 否 是 公司 力通采购转化炉管产品 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作为万华化学 120 万吨乙烯 惠生工程(中 2 及下游高端聚烯烃项目承包方,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向发 是 不适用 国)有限公司 行人控股子公司青岛新力通采购辐射炉管模块 发行人生产的高温合金材料及制品广泛用于航天发动 航天科技下属 机领域,双方具备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航天科技集团 3 企业及科研院 是 不适用 下属企业和科研院所主要向发行人采购铸造、变形高温 所 合金材料及制品 南通海泰科特 南通海泰科特精密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涡轮叶轮、压 4 精密材料有限 气机叶轮、加工件等的生产和销售,向发行人采购高温 是 不适用 公司 合金母合金作为原材料 由上表可知,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航天科技下属企业及科研院所、 南通海泰科特精密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发行人产品均出于自身生产或项目建设需 要,属于直销的终端客户,不涉及向终端客户最终销售的情况。 伊弘诺恩根据终端客户需求,向发行人采购转化炉管产品。根据发行人与伊 弘诺恩签署的销售合同,发行人所销售商品经伊弘诺恩签收后已完成风险报酬转 移,不存在需要终端客户验收方可确认收入的情况。截止本回复出具之日,报告 期内发行人向北京伊弘诺恩的销售已全部实现回款。根据中介机构对伊弘诺恩的 访谈确认以及抽取部分伊弘诺恩向终端客户销售的提单,发行人报告期内向伊弘 诺恩销售的产品已实现最终销售。 五、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价格的公允性 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9 月,发行人向关联方钢研昊普采购商品的金额分别 15.04 万元和 9,097.35 万元,主要为采购设备款。最近一期,发行人向钢研昊普 采购商品金额增加幅度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向钢研昊普新增采购一台 HIPEX1850 热等静压设备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7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发行人向钢研昊普采购 HIPEX1850 热等静压设备,主要系发行人承担某国 家重点专项计划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发行人需采购 一台大型热等静压设备作为关键配套装备。 热等静压设备需在极端高温高压环境下,对大型、复杂形状的材料进行全方 位的致密化和性能优化,直接影响航空航天、核电能源、重型燃气轮机、轨道交 通等领域所需的高温合金产品的性能指标,对于供应商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目 前国内热等静压设备的供应商相对较少,主要为钢研昊普、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 器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供应商。发行人针对该热等静压设备采购事项履行了公开招 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综合考虑供应商响应情况、供应商设备技术、服务能力 等因素,经外部专家评审并经董事会审议后向钢研昊普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已履行程序 发行人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热等静压机公开招标。该项 目于 2021 年 7 月、2021 年 8 月两次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 2021 年 7 月-8 月 布公开招标公告,但因前述两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 目报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 发行人向两家潜在厂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定于 2021 年 11 月进行竞 2021 年 10 月 争性谈判采购,但仅钢研昊普一家单位按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及报 价 发行人根据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 名外部专家与 1 名员工代表组成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钢研昊普 的响应文件及谈判后的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和最终报价进行评审, 2021 年 11 月 确定最终报价为 10,280.00 万元(含税)。经审核,谈判小组认为钢 研昊普的商务、技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报价合理。因此,发行人 向钢研昊普发出成交通知书 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 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钢研高纳从钢研昊普采购一台 2022 年 3 月 1850 型号热等静压机设备,交易总金额为 10,280.00 万元(含税)。 关联董事对本次事项的审议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发行人向钢研昊普购买热等静压设备系某国家重点专项计划项目 建设需要,并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履行了采购相关程序,采购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8 由于热等静压设备多为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产品价值较高,个体差异较大, 市场上无公开统一的定价标准和价格,且发行人向钢研昊普采购的 1850 型号热 等静压设备在设备尺寸、加工参数、模块化设计、智能化控制、设备稳定性等方 面均有技术突破,因此产品价值较高。2022 年 3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为:“公司向钢研昊普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设备是基于公司战略目的,为积 极调整优化产品布局,集中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本次 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检索,已上市企业中关于热等静压设备价值的披露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及信披文件 披露内容 欧莱新材 挤压、热等静压设备较为昂贵,单台设备价值较高,挤压机价格超 首轮问询回复 过 4,000 万元/台,热等静压机价格超过 1 亿元/台 应流股份 募投项目中热等静压设备购置单价为 12,270 万元 招股说明书 此外,根据钢研昊普出具的《关于向钢研高纳出售 HIPEX1850 热等静压设 备的说明》,钢研昊普对该热等静压设备的销售遵循自身定价政策,采用成本加 成方式并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确定最终价格,与钢研昊普同期同类产品销售的毛 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发行人向钢研昊普采购的价格具有公允性。 六、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租赁及配套 652.04 78.79% 1,417.22 32.62% 2,453.60 45.65% 827.39 62.35% 服务费 材料费 66.22 8.00% 523.23 12.04% 1,242.69 23.12% 184.66 13.92% 装配服务费 109.29 13.21% 699.87 16.11% 771.37 14.35% 203.79 15.36% 19 其他 - - 1,704.58 39.23% 907.04 16.87% 111.16 8.38% 合计 827.54 100.00% 4,344.90 100.00% 5,374.69 100.00% 1,327.00 100.00%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由租赁及配套服务费收入、材料费收入、装配服务费 收入及其他零星收入构成,报告期各期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66%、1.87%、 1.27%、1.03%,由于其他业务收入本身具有偶发性质,故其他业务收入各年呈 现一定波动,各类别其他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租赁及配套服务费收入分别为 827.39 万元、2,453.60 万元、 1,417.22 万元和 652.04 万元,其中 2022 年和 2023 年相关收入较高,主要为公司 相关期间内新增某租赁客户,同时公司按照客户要求为客户提供装修改造配套服 务,该业务不具有可持续性,故变动较大。 报告期各期,公司材料费收入分别为 184.66 万元、1,242.69 万元、523.23 万元和 66.22 万元,材料收入主要为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料渣以及废品等,上 述材料一般由公司集中进行销售处理,故各年金额存在一定波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装配服务费收入分别是 203.79 万元、771.37 万元、699.87 万元和 109.29 万元,主要为子公司青岛新力通完成主营管材类产品销售后,应 客户偶发性的产品装配、加工、修补等需求产生的收入,因其并非公司主营业务 且具有偶发性,故波动性较大。 综上所述,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系偶发业务产生,波动属于合理情况。 七、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 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以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 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的规定 (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规定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 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及《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对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界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 20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 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 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 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 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2、类金融业务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 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 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二)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 关报表科目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 年 9 月 30 是否为财务性投 构成财务性 项目 具体内容 日账面价值 资 投资的金额 21 2024 年 9 月 30 是否为财务性投 构成财务性 项目 具体内容 日账面价值 资 投资的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不涉及 - 衍生金融资产 - - 不涉及 - 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备 不属于财务性投 其他应收款 3,434.52 - 用金、代垫款、往来款 资 待抵扣、待认证、留抵进 不属于财务性投 其他流动资产 5,871.86 - 项税和预缴税金 资 报告期内对钢研 其他权益工具投 对钢研大慧、天津广亨、大慧、天津广亨的 3,910.01 1,930.16 资 大慧智盛投资 投资认定属于财 务性投资 对山东海德、常州钢研、 不属于财务性投 长期股权投资 17,180.47 青岛钢研、青岛高纳等联 - 资 营企业投资 长期应收款 - - 不涉及 - 不属于财务性投 其他非流动资产 9,822.08 预付设备款 - 资 债权投资 - - 不涉及 - 2024 年 9 月 30 日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 1,930.16 2024 年 9 月 30 日归母净资产 349,810.36 占比 0.55%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1,930.16 万元,占当期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0.55%,占比较小,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2、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 3、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业务往来产生的保证金及押 金、备用金、代垫款、往来款等,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22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待认证、留抵进 项税和预缴税金等,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内容为持有大慧智盛、钢 研大慧、天津广亨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占 2024 年 9 月 是否属于 会计核算科 公司简称 直接持股比例 9 月 30 日账 30 日归母净资 财务性投 目 面价值 产比例 资 钢研高纳直接持 其他权益工 大慧智盛 1,979.85 0.57% 否 股 11.4754% 具 钢研高纳直接持 其他权益工 钢研大慧 1,755.26 0.50% 是 股 5% 具 钢研高纳直接持 其他权益工 天津广亨 174.89 0.05% 是 股 2.63% 具 (1)对大慧智盛的投资 大慧智盛主要进行围绕发行人主营业务以及发行人主营业务产业链上下游 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等 符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根据大慧智盛合伙人共同签署的 《合伙协议》,大慧智盛的投资对象及领域为: “1.本合伙企业围绕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以及围绕钢 研高纳公司主营业务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等符合钢研高纳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的投资,不进行与上述方向无关的投资。 2.本合伙企业所投项目的退出模式为上市退出、并购重组退出、大股东及其 关联方回购退出等。 3.本合伙企业投资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后,本合伙企业拟转让前述投资项目股权的,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享有同等情况下的优先受让权。” 在决策方面,合伙人会议审议的主要事项表决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 23 通过;普通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简称“投委会”)作为投资决策机构, 投委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发行人委派 2 名;投委会设主任一名,由发行人委 任,投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投委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 4 名及以上 委员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决议后,交由普通合伙人负责办 理具体事务。因此,大慧智盛已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投资方向,并确保发 行人就投资决策及基金运作重点事项的一票否决权,以把控产业投资基金的具体 投资方向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相关方向发生偏离。 目前,大慧智盛已投企业情况如下: 是否符合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投资方向 重组成立于 2020 年 4 月,是一家集材料研究、 宝武集团马钢轨 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交材料科技有限 1.53% 业,主要产品包括车轮、轮对、车轴等,该企业 是 公司 具有完整环轧件制造能力,可与高纳公司环件业 务形成协同 常州钢研极光增 从事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不锈钢、模具 9.60% 是 材制造有限公司 钢等高端金属材料的复杂形状零部件制造 专业性的钢材高端云服务平台,依托钢铁研究总 北京钢研新材科 院顶尖的研发团队和 70 年的技术积淀,以材料 15.97% 是 技有限公司 大数据和定制研发为核心理念,为中高端材料用 户提供研、产、检、造、用全产业链服务 致力于航空发动机及螺旋桨设计研发、生产制 重庆宗申航空发 造、销售、售后服务等一体化业务的企业;主要 动机制造股份有 0.82% 是 为旋翼、固定翼的通航飞机和无人机等航空飞行 限公司 器提供动力装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及《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 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 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 性投资。”由上表可见,发行人通过对大慧智盛的投资为开展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 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发行人投资大慧智盛并非仅为获取稳定的 财务性收益。因此,发行人对大慧智盛实施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对钢研大慧的投资 24 发行人于 2012 年与中国钢研、中国钢研下属安泰科技、金自天正、新冶高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基业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环国投(北京)投资 有限公司(原名:北京中环永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钢研大慧(曾 用名为“钢研大慧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钢研大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出资 1,500 万元,占钢研大慧成立时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的 10%。2016 年钢研大慧实施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0 万元,发行人未进一步投资,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持有钢研大慧 5%的股权。钢研大慧的设立目的 系中国钢研及下属企业拟通过体制机制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实现产业与资本的有 机结合,形成与中国钢研产业具有较强协同效应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或产业集 群,以实现中国钢研相关产业高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转化和推广。出于谨慎性原则, 发行人对最近一期持有的钢研大慧权益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3)对天津广亨的投资 发行人于 2012 年参与投资设立天津广亨(曾用名为“天津钢研广亨特种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津广亨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系因发行 人当时尝试将高温合金技术在航空航天以外的民品应用领域进行探索。天津广亨 成立时,国内阀门生产行业正处于较为有利的发展时期,行业市场需求良好,国 内阀门行业的制造工艺水平不断提高。阀门产品中的特材阀门在化工行业、晶硅 产业等新能源行业有较为广泛的应用,特材阀门的应用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其阀 门毛坯所用材质主要系高温合金制品,且当时国内特材阀门行业能够实现原材料 自供给的企业数量较少,高温合金技术及生产能力是决定特材阀门性能及产品竞 争力的重要因素,为发行人投资设立天津广亨并拓展阀门业务,凭借高温合金的 技术优势向民品领域进行探索、拓展市场及产品范围提供了有利契机。天津广亨 投产后,初期经济效益良好,2013 至 2015 年均实现盈利,但随着市场环境、竞 争形势等情况出现变化,天津广亨于 2016 年转为亏损,由于发行人仍然需聚焦 于航空、航天等高端制造市场,长期致力于材料和部件制品的研发生产,在装备 制造领域的经验和开发能力存在不足,在特材阀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较难 保持充足资源投入以维持天津广亨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因此自 2017 年起,发行 人陆续通过引入投资人的方式以降低发行人在天津广亨的权益比例,并于 2020 年 9 月完成了所持天津广亨部分股权的转让,以进一步聚焦于盈利性较好的主营 25 业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对天津广亨的持股比例已经降低至 2.63%。 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对最近一期仍持有的天津广亨权益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最近一期对钢研大慧、天津广亨的财务性投资,分别占最近一期发行 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50%、0.05%,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五)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 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由于发行人对钢研大慧、天津广亨的投 资时间较早,也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六)本次 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 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因此,上述财务性投资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影响。 6、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山东海德、常州 钢研、青岛钢研、青岛高纳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占 2024 年 9 月 30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是否属于财 公司简称 直接持股比例 日归母净资产比 日账面价值(万元) 务性投资 例 钢研高纳直接 山东海德 2,087.49 0.60% 否 持股 40% 钢研高纳直接 常州钢研 3,548.99 1.01% 否 持股 20% 钢研高纳直接 青岛钢研 10,448.62 2.99% 否 持股 50% 钢研高纳直接 青岛高纳 1,095.37 0.31% 否 持股 10% (1)对山东海德的投资 发行人于 2014 年参与投资设立山东海德(曾用名为“天津钢研海德科技有 限公司”,后更名为“山东钢研海德科技有限公司”)时,发行人持有山东海德 80%股权,山东海德原系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变形事业部通过重大课题研究, 在关键金属材料的“高均质、超纯净”技术研究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和进展, 形成了“高均质超纯净电渣重熔精炼工艺与装备平台”,该技术通过降低材料内 部有害杂质的方法,在不添加昂贵的微量元素前提下,提升金属材料的使用性能。 26 通过投资设立山东海德,发行人将上述技术向民用产品领域进行推广和使用,开 发出了替代进口产品的高品质热做模具钢。为了山东海德能够具备充足资源以继 续优化产品,应对市场竞争,同时出于发行人聚焦航空、航天等高端制造市场, 维护自身盈利水平的考虑,2016 年山东海德通过引入其他投资人的方式补充资 金实力,发行人对山东海德所持股权比例降低至 40%。由于“高均质、超纯净” 技术属于平台型技术,除在模具钢、高铁车轮用钢领域可予以应用外,同样适用 于其它国内需要实施进口替代的高端金属材料,山东海德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因此发行人仍将保持对山东海德的战略性投资,以保留将高温合金技术在民用产 品领域进行推广应用的相关业务渠道。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及《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对山东海德的投资目的为保留 高温合金技术在民用产品领域进行推广应用的相关业务渠道,符合发行人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发行人投资山东海德并非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因此, 发行人对山东海德实施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对常州钢研的投资 常州钢研成立后从事激光选区熔化等增材制造技术的应用,借助该技术从事 高温合金、钛合金、铝合金、不锈钢、模具钢等高端金属材料的复杂形状零部件 制造。目前,国际发动机制造企业,已经将激光选区熔化增材制造技术在生产过 程中进行了大量应用。我国多家航天企业已在部分产品制造中采用了激光选区熔 化增材制造技术,部分民营航天企业也正在积极探索该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发行 人为及时把握行业前瞻性技术走向,保持在行业内技术领域的竞争优势,并且避 免技术成熟度达到产业化应用前承担过高的投入,通过对常州钢研股权投资的形 式对相关领域进行投资布局。投资激光选区熔化等增材制造技术,将弥补发行人 在先进金属材料复杂形状零部件制造领域的工艺路线的短板,进行前瞻性布局, 形成更为完整的从原材料到零部件的业务体系,从而进一步巩固在先进金属原材 料及零部件领域的优势。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及《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对常州钢研的投资目的为弥补 27 发行人在先进金属材料复杂形状零部件制造领域的工艺路线的短板,进一步巩固 发行人在先进金属原材料及零部件领域的优势,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 方向,发行人投资常州钢研并非仅为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因此,发行人对常 州钢研实施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对青岛钢研、青岛高纳的投资 青岛钢研为发行人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投资平台钢研大慧共同拓展青岛地 区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基地扩建的相关投资平台。随着航空、航天产业下游需求 的释放以及发行人业务规模的自然发展,在部分产品领域,发行人需逐渐从原先 以研发优势为主的科研型企业向具备专业化批产能力的企业进行转变,因此需进 一步建设专业化生产基地,改善生产现场管理能力,提升交付能力,以适应规模 化生产对高效性和稳定性的要求。同时,由于高温合金的生产技术特点,其对产 业链上下游配套能力的要求较高,也需要通过产业基地建设,引入高温合金生产 所需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资源。由于产业基地的建设具有初始投资规模大、建设 周期长的特点,发行人独立实施的负担较重,因此经发行人、中国钢研与青岛地 方政府协商,在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下,发行人与中国钢研下属投资平台钢研大 慧于 2019 年 6 月各出资 50%共同成立了青岛钢研。青岛钢研负责与青岛地区的 资源协同和对接,为发行人及相关配套产业具体项目落地进行筹划及投入,并拟 为后续产业基地等项目提供基础设施开发及后续运营等服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青岛钢研除投资设立青岛高纳以具体推进青岛产业基地的投资、建设及 开发外,未开展其他业务活动。 2020 年 3 月,青岛钢研与发行人分别按 90%及 10%的出资比例设立青岛高 纳,青岛高纳作为发行人与中国钢研青岛产业基地开发建设的具体实施企业,已 开展青岛产业基地的部分土地购置,生产园区及厂房的前期开发、建设等工作。 青岛高纳所实施开发部分的青岛产业基地规划中,包括发行人高温合金精铸件扩 产项目所需的生产场地,以及高温合金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机加工、热等静压、 检验检测等配套项目,配套项目建设完成后,拟引进高温合金上下游产业链企业 入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及《监管规则 28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青岛钢研系发行人与钢研大慧共同投 资开发建设青岛产业基地的投资及运营主体,青岛高纳系青岛钢研下属青岛产业 基地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青岛钢研为发行人及相关配套产业具体项目落地进行 筹划及投入,除推进青岛产业基地的投资、建设及开发外,未开展其他业务活动, 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青岛产业基地规划包含了发行人高温合金精铸件扩产项目所需的生产场地,以及 高温合金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产业链配套项目。发行人对青岛钢研、青岛高纳的 投资目的为通过产业基地建设,引入高温合金生产所需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资源, 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发行人投资青岛钢研、青岛高纳并非仅为 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因此,发行人对青岛钢研、青岛高纳实施的投资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7、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持有长期应收款。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不构成财 务性投资。 9、债权投资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持有债权投资。 综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占比为 0.55%,不存在持 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 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1、类金融业务 29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 施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或拟投 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开展或拟开 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况。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或拟投 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拆借或拟拆 借资金的情况。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 实施委托贷款的情况。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或拟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 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八、中介机构核查事项 (一)核查程序 30 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询了报告期内原材料市场价格情况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取得 了发行人的收入明细表,分析了发行人产量、销量、价格、成本、内外销、毛利 率情况; 2、向公司采购人员和财务人员了解公司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备货政策、 上下游情况,获取公司的新增订单情况,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期末存货占新增订单 比例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了解并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分布及 占比、期后销售与结转情况,分析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 性, 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 3、取得发行人按客户、供应商分类的收入、采购明细表,分析发行人客户 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及其合理性;查阅发行人废料销售邀标文件、向独立第三方 销售价格等佐证销售公允性的材料;查阅采购和销售重叠的客户的业务合同,判 断收入确认政策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分析向新增前五大客户销售的业务内容及合理性;对新增前五大客户中 的非终端客户伊弘诺恩进行访谈,了解其向终端客户的销售情况,确认交易具有 合理性;查阅了发行人与伊弘诺恩的全部合同,确认风险与报酬转移条款;获取 其期后回款情况并查阅相关凭证,确认对伊弘诺恩 2021 年-2024 年 9 月的销售收 入均已全部回款;抽取了其向下游终端客户交付产品的部分提单,确认其已完成 向终端客户的交付; 5、获取并查阅最近一期发行人向钢研昊普采购设备的关联交易协议及明细, 向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和必要性;获取有关招投标、竞争性谈 判资料,并在公开网站核实;获取钢研昊普关于热等静压设备销售情况的说明; 获取并查阅发行人向钢研昊普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有关董事会决策文件及相 关公告,核查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6、与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其他业务经营的具体情况,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 期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表,了解并分析其他业务收入的变动原因; 7、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对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以 31 及发行人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公开披露信息、会计科目明细表等文件,了解发 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内容,核查发行人投资钢研大慧、 天津广亨等的背景、理由及被投资企业情况,结合发行人业务性质分析其是否存 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况。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了解本次发行相关 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意见出具之日,是否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 性投资的计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结合上游原材料价格走势、产量及成本变化、产品定价方式、产品售价 及销量变化、内外销情况等,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类型毛利率波动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处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区间范围之内,整体不存在重大差 异。 2、结合存货构成、备货政策、在手订单、上下游情况等,报告期内公司存 货规模逐年上升具有合理性;结合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库龄分布及占比、期 后销售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与 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3、发行人与客户、供应商重合的主体的销售、采购具有合理性,销售价格 公允,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前五大客户中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航天科 技下属企业及科研院所、南通海泰科特精密材料有限公司属于直销的终端客户, 不涉及向终端客户最终销售的情况。发行人向伊弘诺恩销售的产品已实现最终销 售; 5、发行人最近一期向钢研昊普进行的大额商品采购系因某科研项目建设要 求,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独 立董事发表价格公允的独立意见,且交易价格与市场公开披露信息相符,采购价 格公允; 32 6、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租赁及配套服务费、材料费、装 配服务费收入等,相关事项具有偶发性,各期金额波动具有合理性; 7、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财务性投资占比为 0.55%,不存在持有 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 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一条的规定。 33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杜高强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景林 中国武汉 2024 年 11 月 4 日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