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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电气: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科电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瑞超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逸飞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1
                       项目                                      工作内容
    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投资者关系管理,近期资本市场政策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原则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
  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报告期内,中科电气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
事项及整改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2023 年度,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情形。针对该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 投项目 部分款 项并以募 集资金 等额置 换的 议
                                          案》。2023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
                                          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支出金额为 145.16 万元。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瑞超                    杨逸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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