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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电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29  

 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5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
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泉水路 32 号亿达中建智慧
科技园 3 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 1 需由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泉水路 32 号亿达中建智慧科技园 3
栋五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

请寄: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泉水路 32 号亿达中建智慧科技园 3 栋五楼证券
部,邮编:41022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
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新谷
       联系电话:0731-82203875
       传真号码:0731-82203875
       电子邮箱:xingu.liu@163.com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35”;
     2、投票简称:“中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
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附件三: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表决意见指示:(说明: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或

“弃权”,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同      反      弃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