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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电气: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2-28  

 证券代码:300035            证券简称:中科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1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
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中部分工序产线设备结合公司各负极材料生产基地(控股子公司)建设
需求进行优化布局。本次优化调整的相关工序产线设备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79,507,484.01元,将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
中科星城”)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该部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同时调减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调整涉及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
申请。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81,102,941股,发行
价格为27.2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999,995.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人民币24,584,266.6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1,415,728.57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3月18日出具的《湖
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6号)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3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直接投入募集资金
172,269.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进度
 序号                   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净额                          (%)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 5 万
   1                                             80,000.00      59,220.21        74.02[注]
         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年产 3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 4.5 万
   2                                             91,141.57      66,022.40        72.43[注]
         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7,000.00      47,026.39           100.06
                     合计                       218,141.57     172,269.00                  /
注:该项目厂房主体及主要产线已建设完成并陆续投产,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低主要系部分工程尾
款、设备分段支付款项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由公司控
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予以实施,拟投资80,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3,285.44万元,预备费2,198.5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15.99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年产5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所需的生产厂房、仓库和生活、办公等配套设施以及
引进先进的生产及环保设备设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该项目厂房主体及主要产线已建设完成并陆续投产,形成锂电池负极材料产能5万
吨。截至2024年12月13日,已使用募集资金59,220.2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0,830.54万
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30.5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600.00万元。
       (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原因和基本情况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自2022年
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负极材料产能得到有效扩充,公司出货规模以及
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近年来负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由于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区,用电成本相较于公司其他生产基地偏
高,为提高募投项目盈利水平,公司对募投项目产品品类进行了优化调整。为有效解决
上述优化调整所导致的部分工序产线设备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公司拟将该部分产线设备
从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中予以调减,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对应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中。后续公司将结合各负极材料生产基地的建设需求,将上述设备在公司相
关子公司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以充分发挥该等产线设备的价值。本次调整事项,不影响
募投项目锂电池负极材料产品的产能规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
体盈利能力。
    本次拟从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中调减的相关工序产线设备涉及投资金额
79,507,484.01元,将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南中科星城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对应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该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工序产线设备对项目投资规模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前投资规模     调整后投资规模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锂电池负极
                                                       80,000.00         72,049.25
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
划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当
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调减后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
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改善财务状况和提升资产质量。

    三、相关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经营以及公司整体经营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影
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