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6 证券简称:超图软件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13: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电子城 IT 产业园 107 号楼 6 层 6-1 会议室。 7、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钟耳顺先生。 (注:公司董事长宋关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按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钟耳顺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 网 络 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18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2,115,8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6642%,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6 名,共计持有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50,732,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5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2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1,383,3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4 名,共计持有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9,872,6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3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2,043,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 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00,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2677%;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2,043,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 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00,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2677%;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82,043,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 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00,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2677%;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2,043,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 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00,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2677%;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2,043,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 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00,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2677%;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82,043,5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0%; 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00,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2677%;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1,854,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20%; 反对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26%;弃权 12,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611,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7.3553%;反对 24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170%; 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1276%。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289,9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766%; 反对 1,813,2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81%;弃权 12,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046,8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81.5065%;反对 1,813,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659%;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 表决结果:通过。 8.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289,9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766%; 反对 1,813,2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81%;弃权 12,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046,8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81.5065%;反对 1,813,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659%;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8.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289,9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766%; 反对 1,813,2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81%;弃权 12,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046,8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81.5065%;反对 1,813,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3659%;弃权 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 表决结果:通过。 8.04《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2,082,2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1%;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2%;弃权 12,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39,0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597%;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8%; 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26%。 表决结果:通过。 8.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251,2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294%; 反对 1,852,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58%;弃权 12,1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008,1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81.1145%;反对 1,852,4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629%;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2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韩旭坤、刘海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