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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天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4-43
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经审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融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
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 2024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融资额度,公司为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前述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事项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担保。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融
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6)。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回天”)依据与中信银行签署的各类主合同,在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期间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
币 3,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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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担保额度中公司拟为广州回天提供担保额度 30,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
广州回天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广州回天的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岐北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史襄桥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22 日
    经营范围: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用填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胶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气
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耐火材料生产;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
    本公司持有广州回天 100%的股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回天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75,592.2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698.41 万元;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50,912.16 万元,净利润为 7,195.67 万元;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广州回天总资产为 78,477.43 万元,净资产为 66,199.66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2,277.78 万元,2024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15,006.23 万元,净利润为 2,249.91
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广州回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广州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4、主合同: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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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债权本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
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
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
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89,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31.08%;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
担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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