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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天新材:关于修订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2024-06-12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4-49
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四期核心
团队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本次修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和 2024 年 5 月 10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修订情况
    (一)本次修订原因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
议案》,因公司监事成员变动,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认购人员中一名员工变
更为监事身份,相应地对《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
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4 年修订)》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敏感期做出了调整,据此,公司对《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和《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的敏感期进行相应修订。
         (二)本次修订内容
         1、《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特别提示”:
         修订前:
         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以及骨干人员。参加本期核心团
     队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49 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12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修订后:
         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以及骨干人员。参加本期核心团
     队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49 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13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2、《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第四章 本期核
     心团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分配情况”:
         修订前:
         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拟获授份额   拟获份额占本核心团 拟获授份额对应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队持股计划的比例 份数量 (万股)
 1        章力      董事长、总经理     816.00           8.63%             170.00
 2       王争业     董事、副总经理     345.60           3.65%             72.00
 3       冷金洲     董事、副总经理     259.20           2.74%             54.00
 4       赵勇刚         董事           259.20           2.74%             54.00
 5       史襄桥         董事           115.20           1.22%             24.00
 6       史学林     董事、副总经理     172.80           1.83%             36.00
 7        韩林         副总经理        144.00           1.52%             30.00
 8       李国朋        副总经理        120.00           1.27%             25.00
 9       张立伟        副总经理        57.60            0.61%             12.00
10         石长银            财务总监        201.60           2.13%             42.00
 11        章宏建           董事会秘书       115.20           1.22%             24.00
12         程建超           监事会主席       115.20           1.22%             24.0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2,721.60         28.78%             567.0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员工
                                           6,734.7394        71.22%           1403.0707
           (合计 137 人)
                   合计                    9,456.3394        100.00%          1,970.0707
      注:上述计算结果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上述份额认购情况为预计,最终认购持股
      计划的份额以参与对象实际出资为准。

          修订后:
          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拟获授份额   拟获份额占本核心团 拟获授份额对应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队持股计划的比例 份数量 (万股)
 1          章力          董事长、总经理     816.00           8.63%             170.00
 2         王争业         董事、副总经理     345.60           3.65%             72.00
 3         冷金洲         董事、副总经理     259.20           2.74%             54.00
 4         赵勇刚             董事           259.20           2.74%             54.00
 5         史襄桥             董事           115.20           1.22%             24.00
 6         史学林         董事、副总经理     172.80           1.83%             36.00
 7          韩林             副总经理        144.00           1.52%             30.00
 8         李国朋            副总经理        120.00           1.27%             25.00
 9         张立伟            副总经理        57.60            0.61%             12.00
10         石长银            财务总监        201.60           2.13%             42.00
 11        章宏建           董事会秘书       115.20           1.22%             24.00
12         程建超           监事会主席       115.20           1.22%             24.00
13         李沈飞             监事           115.20           1.22%             24.0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2,836.80         30.00%             591.0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员工
                                           6,619.5394        70.00%           1,379.0707
           (合计 136 人)
                   合计                    9,456.3394        100.00%          1,970.0707
      注:1、上述计算结果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上述份额认购情况为预计,最终认购
      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参与对象实际出资为准。

          2、参加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占本持
      股计划草案公告时本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 30%,后续实施过程中亦不会超过 30%。

          3、《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第五章/二/(一)
/2”、《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的“第二章/第五条/2”:
    修订前:
    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
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
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修订后:
    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
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
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
为准。


    4、《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中的“第六章/四/(四)”:
    修订前:
    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5、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
要求为准。
    修订后:
    本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5、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
要求为准。


    5、《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中的“第十一章/(一)”及《公
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中的“第十章/(一)”:
    修订前:
    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2 人,以上持有人与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存在关
联关系,因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持有人中章力、王争业、史襄桥、冷金洲、赵勇
刚、史学林、韩林、李国朋、张立伟、石长银、章宏建、程建超作为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参与了公司第二期及/或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故本核心
团队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二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亦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前述关联方应回避表决。除
上述情况外,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修订后:
     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13 人,以上持有人与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存在关
联关系,因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持有人中章力、王争业、史襄桥、冷金洲、赵勇
刚、史学林、韩林、李国朋、张立伟、石长银、章宏建、程建超、李沈飞作为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参与了公司第二期及/或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故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二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亦存在关联关系,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前述关联方应回避
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核心团队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第
四 期 核 心 团 队 持 股 计 划 ( 草 案 修 订 稿 )》 及 相 关 文 件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修订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修订事
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就本次修订事项及实施情况继续
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