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的刑事判决书的公告2024-11-22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4】516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
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的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湖
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天新材”或“公司”,股
票代码:300041.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上一次评级结果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回天转债 2024-6-18 AA- AA- 稳定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发布的《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的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1章锋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公
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一审《刑事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章锋等人行为均已构成操纵
证券市场罪,判决被告人章锋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章锋表示将提起上诉,最终判
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章锋持股 4,188.53 万股,持股比例为
1 一致行动人分别为章锋、杨莲花、章力、史襄桥、王争业、赵勇刚。
7.4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章锋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全部
表决权委托给章力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至章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
日止。考虑到章锋自 2022 年 1 月起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中
证鹏元认为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回天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结果
有效期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回天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
将密切关注章锋上诉情况、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并持续跟踪以
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回天转债”信用等级可
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表 本次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
评分要素 指标 评分等级 评分要素 指标 评分等级
宏观环境 4/5 初步财务状况 8/9
行业&运营风险状况 5/7 杠杆状况 7/9
业务状况 财务状况
行业风险状况 4/5 盈利状况 强
经营状况 5/7 流动性状况 5/7
业务状况评估结果 5/7 财务状况评估结果 8/9
ESG 因素 0
调整因素 重大特殊事项 0
补充调整 -1
个体信用状况 aa-
外部特殊支持 0
主体信用等级 AA-
注:(1)本次评级采用评级方法模型为:化工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3V1.0)、
外部特殊支持评价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2V1.0);(2)各指标得分越高,表示表现越好。